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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大病救助拟放宽到18周岁
www.110.com 2010-07-14 14:05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和省慈善总会获悉,民政部拟在我省试点实施儿童大病救助机制,目前省民政厅已初步制订实施方案。据介绍,试点后的儿童大病救助对象年龄有望放宽到18岁,救助病种范围也将扩大,并将推动救助医疗费用在医院直补。

  年龄有望放宽到18岁

  据介绍,在新的实施办法中,获得大病救助的儿童年龄可能将从14周岁以下改为18周岁以下,并且大病救助的病种范围也将扩大,目前主要包括白血病、恶性肿瘤、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或肾衰竭等病种。

  重症救助标准提高10%

  据介绍,目前我省儿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稳定来源主要来自福彩公益金的定向投入和“慈善一日捐”的定向募集。

  新的救助机制将争取政府的支持,使救助资金有稳定的财政投入,使得患大病的儿童可先经新农合或医保报销后,如仍有困难则由民政部门给予医疗救助,再由慈善组织给予相应的大病救助金。

  此外,我省从今年起,将重症儿童医疗救助标准提高10%,救助金额每人每年不低于3万元。

  推动救助费在医院直补

  在新的机制中,救助申请与审批手续将删繁就简,而且民政部门与卫生、劳动、财政等部门携手合作,将尽快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同步结算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资金结算程序,推动儿童大病医疗费用在医院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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