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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九千白领怀孕后被公司派去扫厕所
www.110.com 2010-07-13 16:35

  杨华,今年28岁,原本是上海一家杂志的编辑。最近因为怀孕,被公司变更岗位,做清洁工作,但收入仍维持不变,月薪九千元。对此,杨华倍感委屈并把自己的遭遇发布到了一个网络论坛上。很快,她被媒体称为“史上最贵清洁工”,迅速成为人们关注和争论的焦点。

  (采访)

  杨华(化名):支持我的人就是觉得没人性这个事情

  不过,也有人说,月薪九千不变,说明公司对她还是不错的。

  (采访)

  杨华(化名):反对的人就是说人家人事部门也是没办法你想还有人就是觉得我是故意怀孕的就是趁着公司要倒了故意怀孕了

  那么,公司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决定,这是否侵害了怀孕女工的合法权益呢?带着种种疑问,记者找到了杨华供职的上海施普林格图书报刊贸易有限公司。希望能够找到公司负责人进行采访核实。

  (实况)

  记者走进公司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实况)

  记者:那怎么才能找到负责事情的人呢

  上海施普林格图书报刊贸易有限公司王蓉:现在我没办法联系到他们

  记者:有他们电话吗跟他们打电话说一声

  上海施普林格图书报刊贸易有限公司王蓉:电话是有的但是我不太方便联系

  记者:人事部经理呢

  上海施普林格图书报刊贸易有限公司王蓉:病假也不方便联系她

  (实况)

  公司工作人员关门

  据杨华介绍,2006年1月她进入外资企业-上海施普林格图书报刊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签定了这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杨华担任公司一本杂志的资深策划。但是到了今年的5月21号,杨华却被告知公司的一个项目终止,她所在的部门也面临撤销。也就在这个当口,杨华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

  (采访)

  杨华(化名):我也是在5月29号那一天觉得难受然后去做了一个检测然后发现弱阳性我当时就通知公司我说我怀孕

  《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杨华开始和公司交涉,最后,双方经过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达成协议,如果杨华确实已经怀孕,双方自今年7月29日起恢复劳动关系。那么杨华的怀孕是否真实呢,7月27日下午,上海仁济医院的孕检报告证明,杨华已经怀孕13周,也就是说在5月初已经怀孕。

  (采访)

  杨华(化名):因为我是恢复关系回去他以为他会给我安排一个因为我们还有一个项目在做也是需要编辑工作的也是需要文字工作的我本来以为会安排在那个岗位

  但是,事情似乎总是出乎杨华的意料,7月30日公司拿出了劳动合同修改书,要求杨华确认,细看之下,杨华吃了一惊,工作岗位作了调整,新工作的内容包括:清洁所有员工的杯子,养护公司的所有植物,合同中还明确要求,厕所应当每天清扫三次,马桶和洗手面盆每天也应当清洁、消毒三次以上。接到这份新合同的那天晚上,杨华在这张沙发上,发了一个晚上的呆。

  (采访)

  记者:最让你难以接受是什么这个条款里面的哪一些款项

  杨华(化名):包括看到扫厕所这一块是最重头的它甚至规定的很细我几点到几点一天要扫几次甚至还包括扫完之后必须要检查一定要符合他条件为止

  据了解,现在公司里已经有一个清洁工,职责就是完成这份合同规定的清扫工作。那么,公司对杨华的工作作出如此安排,现在的清洁工去向如何,她和杨华工作是否有分工呢,记者没能找到公司负责人和清洁工进行采访,内情也就不得而知。面对这样一份工作调整,杨华觉得难以接受、签字。与此同时,这件事在公司的同事里,也引起一片哗然。

  (采访)

  杨华的同事曹女士:我只能说是因为它里面规定了很多我觉得是根本做不到的事情一个就是无非就是说你不签就算是旷工没有理由付给你薪水还有一个如果签了总之还是要逼她走就是逼她自动离职

  (采访)

  杨华(化名):我觉得不仅我我所有同事看到这个东西第一反应就是说故意整你她就是想让你辞职或者说她想让你早点走

  在接到新工作通知的当天,杨华立即通过电子邮件联系了正在国外出差的公司负责人。对方回信了,内容是:这个新岗位的调整决定是符合中国劳动法律的,难道当你以前在办公室工作的时候,你不认为保持办公室和厕所的清洁是让大家很开心的事情吗?

  这时候,杨华说,自己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尽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已经怀孕的杨华,更不能降低她原先的收入水平。但事实上,她却被安排了一个怀孕女性很难接受的新工作。

  (采访)

  记者:那也就是说在别的工作岗位有没有更适合杨华这样一个职务呢

  杨华的同事曹女士:我们同事在51job的网站上发现公司还在招女性网站的编辑

  记者:这个工作杨华能够胜任吗?

  杨华的同事曹女士:我觉得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她本身能力就不错而且网站跟杂志其实对我们文编来说做的事情是一样的都是文字的处理工作

  记者调查发现,在今年5月21日上海施普林格图书报刊贸易有限公司宣布平面媒体业务无法继续的当天,前程无忧网站上却同时出现了这家公司发出的招聘广告。公司表示,为了配合中国新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招聘生活服务、人文以及时装美容类网站编辑。

  (采访)

  杨华(化名):公司还有项目在运作而且公司网站上还公开在招人既然你在对外招人你为什么不用一个可以用的一个人你应该给我一份更合理的工作就像我之前一直强调的我可以做比清洁工更有价值的工作

  在与公司的多次交涉后,杨华的要求最终遭到了拒绝。为了进一步核实当时情况的原因,记者几经辗转,找到了公司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电话。

  (实况)电话采访

  上海施普林格图书报刊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室经理顾炜:您好您拨打的电话已经转入人工秘书台服务留言请拨1。。。

  突如其来的工作变故。

  (采访)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史秋琴:它就是一个形式上不是侵权实际上还是侵权

  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采访)

  邓女士的婆婆夏女士:心里很难受没有能够(情绪激动)确实没有能力帮助她

  怀孕后被安排清洁工岗位,杨华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她开始咨询法律方面的意见,公司的这种举动,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呢?

  (采访)

  杨华(化名):就是说他的确没有触犯劳动法就是缺少了一个协商过程就是他不违法只能说到一个合不合情理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目前杨华只能在家等待,她要求公司与自己进一步协商。但杨华感到欣慰的是,最新修订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怀孕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而通过媒体了解到杨华遭遇的上海市妇女联合会等部门也开始对事件表示了极大的关注。

  (采访)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史秋琴:他就是一个形式上不是侵权实际上还是侵权因为他换了一个不合适她孕妇工作的一个岗位不合适这也是一个侵权

  史秋琴认为,根据妇女权益保护办法,扫厕所等工作对杨华安全存在危险性,不属于合适孕妇的岗位。如果杨华提出申请,上海妇联将尽一切办法给予法律上的帮助。

  (采访)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史秋琴:关键就是在执行法律的时候有没有正确地去执行如果你钻法律的空子或者说就规避法律或者说你找种种的借口去侵犯妇女权益要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纠纷呢

  据了解,目前,随着用工形式的多样化,类似杨华遭遇的怀孕女工屡见不鲜。根据上海妇女维权热线的统计,孕妇员工的维权投诉大约占到整个维权热线投诉总量的十分之一。在怀孕妇女劳动权益侵犯案例中,一些用人单位甚至不惜采取违法的手段,直接解除与孕妇员工的劳动关系。

  邓女士就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的类似例子,今年31岁的邓女士,目前已经怀孕8个月。今年4月底的一天,怀孕4个多月的她被老板要求停止劳动关系。

  (采访)

  邓女士:我当时就问他我说那我是什么原因不要我来上班他说就是不适合公司发展我说不适合公司发展我说太模糊了我说你给我一个具体的理由他说没有

  邓女士原先在上海利贝电子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月收入两千元左右。考虑到孩子出生后更需要这份收入,邓女士越来越沉重的身体,先后与公司进行了两个多月的协调。最终,她和杨华一样争取到了重回公司的机会,但重新上班后,她却发现,自己以前的工作岗位被撤销了。

  (采访)

  邓女士:6月8号去上班了去了以后不提供我打卡别的同事都有达卡当时老总来了以后我就问我说为什么同事都有卡打我没有他说你不用打卡你打卡是一种浪费

  无奈之下,邓女士重新开始和公司之间的劳动仲裁。炎炎夏日,四处奔波,邓女士脚部已经出现浮肿。

  (采访)

  邓女士:我一路下来我就觉得放弃因为真的没有现在真的是身心疲惫说真的不想提起这件事情了

  又过了两个月后,今年8月1日,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七日内恢复与申诉人的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工资。然而,让邓女士失望的是,公司至今也没有通知她关于新工作的任何消息。

  (采访)

  邓女士的婆婆夏女士:心里很难受没有能够确实没有能力帮助她

  李凌云,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博士,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

  (采访)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博士李凌云: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妇女权益保障法都对怀孕的女职工或者是生产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的保障但是恰恰是这种保障反而成了用人单位选择女职工时候的一种顾忌或者是一种负担

  据了解,按照我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怀孕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带薪的产前检查,病假。在产前15天,可以开始申请产假,合计3个月时间。如果产妇再次提出申请,产后还可以享受六个半月的哺乳假。但这些对怀孕女职工权益的这种保护,却被一些用人单位,当作拒绝年轻女性员工的借口。

  不少女性反映,怀孕女工权益的维权难甚至带来就业上的女性歧视问题。

  (采访)

  记者:那如果想在工作上继续发展的女性她怎么办呢

  市民:她就不生我碰到很多她就是年轻很大了30岁35岁她就不生

  记者:是不想生还是不生

  市民:是不敢生生了以后你所有的待遇都没有了

  (采访)

  杨华的同事曹女士:用人单位就说你有没有孩子如果你说你没有孩子那就可能他们也不会很明确的拒绝你但是很可能你就失去了这个工作的机会

  (采访)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博士李凌云:有的单位就表明了我就是要男性不要女性或者说把人招进来之后我就规定在我们这个工作单位工作的期间你是不能去结婚怀孕生孩子的所以说虽然说法律有一定的规定但是有不完善的地方有进一步需要改进的地方

  专家指出,保证对怀孕女职工权益保障的落实,实际上比保障内容本身更加重要。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就业促进法》草案,反性别歧视已经被写入草案审议。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也正在具体酝酿之中。这两部重要法律一旦正式出台,针对目前比较突出的女性就业歧视问题,将带来很重要的积极影响。

  根据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我国每年有将近1700万新生儿,孕妇群体的人数大约为1000万左右。这些准妈妈们不仅是为自己的小家庭孕育着新生命,她们同时更是承担了整个社会发展延续的重要职责。然而遗憾的是,在合法劳动权益一再遭受侵犯后,她们却大都无能为力。如果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够进一步完善完备的话,这种侵害很可能还会继续发生下去。在法律法规完善之前,也许我们更应该做的就是尽快从内心真正摒弃本来就不该有的女性就业歧视。

  8月9日,上海市妇联已经介入杨华事件调查。目前,公司已经初步同意免除杨华扫厕所的工作内容,但还须负责其他清洁、杂务工作。杨华仍然与公司进行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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