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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妇联
www.110.com 2010-07-13 16:52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妇女工作的血脉之源、立身之本。近年来,在滨湖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妇联的指导下,滨湖区各级妇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从妇女多样化需求出发,切实担当起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历史重任。 一、主要成绩:

  1、领导重视,形成了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合力。《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滨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每年至少一次听取贯彻情况汇报,积极推动保护妇女权益法规政策的落实,注重从源头上重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反复强调妇女地位的重要性并形成共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女干部的选拔任用、科级女干部退二线年龄推迟、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比例、妇女再就业及妇女人身权利的保障等创造了良好条件;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名誉主任、区政府副区长任主任、24个机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妇女利益问题;区人大定期对妇女权益保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2、宣传教育,营造了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氛围。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妇女学法”活动、“万家学法读书”活动、我与《妇女法》征文和妇女权益知识竞赛等活动,购置下发《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100问》,印制下发妇女维权宣传手册,开设妇女法律流动夜市,举办广场文艺演出等,对广大妇女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同时,我们借助区的《新滨湖》、普法百草园,镇(街道)的内部宣传刊物、网站,村(社区)的宣传廊、“妇女之家”等主要阵地,加强各级宣传舆论教育;抓住每年的“三八”节、三月维权周、“12.4”法律宣传日等有利时机,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出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上街法律服务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有力地提高了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共识。

  3、整合资源,强化了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机制。我们积极拓宽与党政部门、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发挥女领导干部、党代会女代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团体会员和各类妇女协会、联谊会的作用,建立反映社情民情、传递基层信息、表达妇女利益诉求、提供对策建议的妇女维权预警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妇联信访网络、法律援助网络和基层维权阵地建设,积极搭建多种形式的妇女服务平台,构建维护妇女权益的长效机制。全区已建立“妇女维权站”122 个,每年接待来信来访约390件,办结率98%;通过区人大选举产生3名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并在全市率先组建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队伍,积极做好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在区司法局的支持下,组建了一批热心妇女维权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法律顾问,开展送法知识进家庭活动。

  4、提升能力,加大了维护妇女权益的保障力度。我们结合妇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妇联维权干部交流调动较大以及妇联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如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务院《信访条例》的修改颁布,多层次多形式地举办各级妇联干部和妇女法律骨干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她们较好地掌握了妇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明确了妇联组织在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等方面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熟悉了信访接待处理方法和技巧,妇联维权工作不断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针对妇女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健康的新需求、新期待,我们大胆解放思想,积极拓展培训领域,引导、鼓励妇联干部积极参加心理咨询师认证资格培训,努力使妇联干部掌握相应的心理疏导知识和技能,提高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依法维权的能力,为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5、突出重点,促进了维护妇女权益的有效实施。我们把关注并推动解决好贫困妇女、失地下岗妇女、进城务工妇女等弱势群体的维权作为工作重点,协助党委政府多做稳人心、暖人心、得人心、聚人心的工作。为失地下岗妇女举办“庆三八架金桥 促就业 送岗位”专场招聘会,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岗位援助等服务,仅去年,全区就开展各类技能培训334期,培训妇女1.5万人次;为有创业意愿的女大学生和妇女,开展女企业家与之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她们提高创业能力;为人均年收入低于5000元的贫困单身母亲列入区政府每年春节慰问补助对象,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全区每年约计发放12万元;为全区贫困妇女开展“我健康 我快乐—女性健康知识讲座”,每二年组织免费妇女病普查,去年还为6名特困妇女实施了免费子宫肌瘤手术;为进城务工妇女设立“流动妇女之家”,实行与本地妇女一样的维权服务。近年来,滨湖区妇联先后荣获“省‘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市防艾‘123’教育培训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滨湖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各部门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妇女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问题有:

  1、妇女的参政议政比例还有待提高。虽然近年来滨湖区培养女干部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滨湖区党政机关部门中正职女干部的配备相对较少,现有各级女干部配备比例偏低,区级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还有待提高。

  2、婚姻家庭问题呈逐年上升趋势。近年来,经济上的富足使部分人的道德观念发生了急剧变化,婚外恋、包二奶、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屡屡出现,离婚率不断攀升,家庭暴力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一些妇女在遭受婚姻危机、家庭暴力后,往往不懂得提供有效证据,致使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非公企业中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仍较突出。部分非公企业用工制度不很规范,有的合同内容不健全,个别的甚至不签合同。另外,有些非公企业因机器设备等较简陋,无安全装置,对女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造成了危害。有些企业没有按国家规定执行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更有极个别的企业辞退怀孕妇女。一些企业虽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但女职工生育保险却不肯缴纳。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进城务工妇女的劳动就业权益更难保障,工作、生活环境较差,教育医疗、劳动保护等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

  4、妇联维权工作缺乏必要的人财物力。新形势下, 妇联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还有些不适应妇女维权工作需要。基层妇联组织力量薄弱,村、社区妇代会主任承担着妇女工作以外的过多工作,其精力很难集中在妇女工作上。妇联维权对象绝大多数是弱势妇女群体,妇联工作经费的不足也制约了维权工作的开展。

  三、 建议意见

  1、继续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近年来,虽然进行了广泛的普法宣传,但仍有部分群众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知之甚少。建议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等课程列入各级各类培训,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提高公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维权干部的法制意识。要继续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全体公民都懂得必须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使广大妇女群众能知法、懂法、守法,并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2、继续加大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要采取切实措施,为妇女参政议政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广阔的空间,加大对女干部的教育培养,鼓励引导有发展潜力、素质好的女干部到基层去锻炼,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3、继续加大妇女就业渠道的拓宽力度。要把促进失地下岗妇女再就业工作作为重点,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失地下岗妇女转岗或自谋职业,加快引导她们转变择业观念。

  4、继续加大妇联维权干部的建设力度各级妇联要进一步重视维权工作的队伍建设,加大妇联维权干部的教育培训。要凝聚社会力量,积极发挥各界妇女骨干、社会志愿者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实和壮大妇女维权队伍。要积极争取财政保障、社会赞助,加大对维权工作的人财物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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