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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因生女儿受到非人虐待 被逼无奈走向轻生
www.110.com 2010-07-14 14:23

  2004年12月8日凌晨,古交市普通女工杨春花从自己家的三层楼上坠楼身亡。杨春花是一个10岁孩子的母亲,因不堪忍受丈夫对她多年的非人虐待,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结束了年仅32岁的生命。杨春花离去已两个多月,但是这样一起虐待致死人命案,却一直得不到公安机关的受理和立案,致使杨春花的冤屈迟迟讨不到一个法律的说法。

  生女儿带来厄运

  杨春花是古交市炉峪口煤矿的绞车司机,1992年9月参加工作,次年与本矿职工王石锁结婚,第二年生了一个女儿,杨春花的不幸和苦难便从此开始。她十分重男轻女的丈夫把没有生下儿子、没人给王家传宗接代的罪过,全部归罪于杨春花。

  在日常生活中,王石锁有烦心事或看妻子不顺眼时,就以辱骂、毒打杨春花化解自己心中的不快;打累了就用烟头烫杨春花的胸部。他不仅在家中虐待妻子,还常常到杨春花的单位闹事,殴打妻子,让众人看。1998年12月的一天,杨春花被丈夫打成重伤,住医院十多天,使她两个多月生活不能自理。2003年5月,杨春花再次遭到丈夫毒打后被赶出家门。遍体鳞伤的杨春花怕自己的父母伤心不敢回娘家,只好跑到她二哥家躲避、养伤。杨春花的二哥看到自己的妹妹遭受如此虐待和屈辱,气愤之下要去与妹夫王石锁讲道理,杨春花怕二哥出事,便跪在二哥面前央求他不要去。看着可怜的妹妹苦苦阻拦的样子,二哥只好顺从了杨春花。

  杨春花的同事说,杨春花遭自己丈夫的虐待、殴打是常有的事。多年来经常看到她脸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来上班。有一次,一同事在下二班回家的路上看到,杨春花在矿上供应科门口藏着,当时已是晚上11点多钟,同事不解地上前询问,原来是杨春花被丈夫打出来不敢回家。看着杨春花可怜的样子,又怕她出事,好心的同事便把她带回自己家中住了一夜,还对她进行了劝慰和开导。类似不敢回家,在同事家或单位的绞车房就宿过夜,对于杨春花来说,是常有的事。还有一次,丈夫王石锁居然跑到杨春花工作的地方来寻衅,上夜班的杨春花吓得躲在滚筒下不敢出来,王石锁找不到人,气愤之下就把杨春花的自行车砸坏,扔出门外。当时有在场的人看不下去,就劝王石锁不要在单位里闹事,王石锁非但不听,还威胁相劝的人不要多管闲事,否则他的拳头不认人。

  想讨公道太难

  杨春花出事后,多年与她一起工作的同事无不同情她的不幸遭遇。大家都说,杨春花的不幸与她的软弱和超限度的忍让是分不开的。她的为人同事们都非常了解,在平时的工作中她从未与人争过什么,她是一个极普通的贤妻良母型的女人。

  由于杨春花的软弱和一再忍让,虽然她曾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又都莫名其妙地撤诉了。对于丈夫的暴力,她很少向亲人或外人诉说。有同事反映,一次她实在忍不住了,曾脱下衣服让同事们看自己丈夫用烟头在她胸前烫出的斑斑伤痕。有的同事认为,杨春花超出常人的忍让,一方面是由于她软弱的性格决定的,另一方面她也是在顾及自己的家,顾及虽给她带来不幸但还未成年的女儿,所以她最终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在杨春花被迫走上绝路之后,她的亲人想到用法律来维护她的公民权益。2004年12月27日,他们向古交市公安局递交了立案申请书。但是,公安机关却以“不是直接虐待死亡,所以不予受理”为由,将此案推了出来。据杨春花的邻居介绍,出事的2004年12月7日晚11时左右,杨春花下夜班回家,敲了半天门,王石锁也不给开。后来便听到发生争吵和打骂声,一直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才平静下来。第二天就得知发生了杨春花坠楼身亡事件。据杨春花亲人委托的任律师介绍,王石锁无视法律,长期用暴力虐待妻子。案发前夜,杨春花夜里下班回家,王石锁无故不给她开门,后又打骂她。她之所以选择了轻生,从种种事实看,完全是她的丈夫逼出来的。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杨春花的丈夫王石锁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造成了受害人杨春花的死亡,属于公诉案件,属于公安机关侦查范围,公安机关应将本案件事实查清后,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被控诉人王石锁的刑事责任。据悉,古交市检察院已督促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按照法定程序立案侦查,但是杨春花的亲人,至今还未接到公安机关的立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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