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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孕妇选择做单亲妈妈引发社会伦理讨论
www.110.com 2010-07-13 17:44

  她被一些人指责为坏女人,同时她又被一些网友认为是最有“魅力的孕妇”,她就是“地瓜猪”——一个想做单亲妈妈的孕妇。

  “生孩子是我个人的选择”

  目前已有8个月身孕的“地瓜猪”,是北京某报一名文化记者,在几个月前突遇感情变故后,她决定留下肚里的孩子,做一个单亲妈妈。8月8日,她在新浪开了一个名为“地瓜猪写给猪娃的闲言碎语”的博客,在博客中用轻松、调侃的语言记录下怀孕期间的点点滴滴,并亲切地称这个孩子为猪娃。短短两个月后,她博客的点击量就逼近50万,众多网友对他决定生下“猪娃”,想做未婚妈妈,争议不一。

  赞同者认为她“很有勇气”,有的网友回帖说:“既然爱你自己,爱你的猪娃,这就够了,世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且这件事纯属你个人的,不会伤及任何人,你做的是一件你愿意付出的事情,一个人有勇气去做自己想做的,这就是幸福。”还有网友说:“既然已经是成年人了,就应该有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人生命运如此安排,何不让自己有个选择呢。就算世界都离你而去,至少你还有你的猪娃,他(她)会一直陪在你左右的。”

  反对者认为,她这是种不负责任的做法,认为她这样把孩子生下来,就注定给了他(她)一个不完美的人生,同时给自己的父母带来巨大的舆论压力。

  面对网友的争议,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地瓜猪”,她告诉记者,当她知道有“猪娃”时,就想把他留下来,“这并不是一时冲动,我也想过将来会遇到很多困难,但只要有信念就一定能够解决”。地瓜猪说,以前她也希望有一个美好的婚姻,“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婚姻,那社会就会动荡,但现实拥有不了,所以我做了这样的选择”。她称自己的选择很正常,她也会努力让孩子在一个好的环境中成长。

  是谁造就了未婚妈妈

  近年来,社会上越来越多大龄女性迟迟没有跨入婚姻这道门槛,而这群人中又以白领居多。专家称,未婚大龄白领女性之所以面临婚姻危机,主要是因为选择面太窄、工作太忙、要求较高等因素造成的。无法得到一个美满的婚姻,但却想要一个孩子,大龄未婚白领的出现,使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像“地瓜猪”这样想做单亲妈妈的人。

  在单亲妈妈论坛中,一网名为“蓝雨”的网友说:“作为单身妈妈其实也没什么,只是社会环境需要他们承担很多责任,只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有足够的精神准备,能担负其必要的责任就行”。

  另一网友称,自己是一个公司白龄,这些年的经历使她对婚姻不再抱有太大期望,“做单身妈妈没有什么不好,你就是结了婚、有丈夫,生了孩子,男人又能为女人分担多少东西?做单身妈妈起码只要照顾孩子,不用再多照顾一个人。”

  社会的多元化和宽容度使单身女人越来越多,而且,随着经济和文化的进步,也为单身女人提供了各种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在这方面第一个突破传统的,是2002年吉林省在其“人口计生条例”中的“独身女性可生试管婴儿”条款中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这在全国的地方立法中尚属首次。当时有关方面称,此举是为保障独身女性的生育权,但不少学者质疑:“假如独身妈妈在孩子尚未长大成人时意外死亡,孩子该由谁抚养?而且,这个孩子有权享受父爱、接受父亲教育,他有权知道父亲是谁,这些矛盾如何解决?”

  方案一出,引起当时举国争议。社会学学者李银河认为,吉林省的做法更加人性化。既然在生殖技术完全可以达到的前提下,没有什么绝对的理由反对这项条款的规定。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理科的孟主任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同时指出不能将对未来孩子心理健康的损害归罪于单亲妈妈,现在离婚后形成的单亲家庭或感情不合的家庭一样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能由此而否定独身女性的生育权。上海市卫生局妇幼与基层卫生处副处长李善国则认为,从伦理的角度,对家庭、对下一代负责,单亲家庭对孩子是有缺陷的,因此不赞成单身女性未婚生子。

  风波越闹越大,最后,卫生部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实施试管婴儿技术中,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虽然卫生部规定禁止人工受孕,并且未婚生子仍属罚款范畴,但许多女性因惧怕婚姻等多种原因仍想利用各种方式未婚生子。

  一网友在天涯社区中写文说,因为喜欢孩子,但讨厌婚姻,所以找了一个不熟悉的人发生关系,做一个不要婚姻的单身妈妈。还有的人因想未婚生子,竟在博客中征求“爸爸”。

  专家呼吁重视社会责任

  对于许多女性利用各种方式想做单身妈妈,社会学家感到担忧,他们认为这种社会现象发展下去,势必会使社会健康及社会伦理道德受到冲击。北京大学社会学专家夏学銮教授说:“大龄白领女性未婚生子,从人性权利来说,我们应当尊重,但从整个中国的现实状况来看,中国人口多,并且女性少,如果都选择未婚生子,势必导致中国单身男子人口增加,从而影响到社会的结构和协调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的巫昌祯教授说,中国目前的婚姻法对未婚生育问题并没有任何的法律条文,只是在《计划生育法》中规定,对那些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待遇和婚生子女是没区别的。“谁也不应该歧视非婚子女,但是从国外与国内非婚生子情况看,问题很多,不仅未婚妈妈要面临沉重的社会舆论压力和经济困难,而且单亲家庭的孩子心理问题一般很严重,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孩子是无辜的,我希望他们能在正常的家庭环境下成长。”

  “不要把未婚生子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夏学銮教授说,对于未婚生子要理智选择,虽然我们要尊重生命,社会对此也有了一定的包容度,但作为当事人,要考虑的问题很多。他说,许多单亲家庭的孩子因为教育欠缺而存在人格和心理上的缺陷,并且由于孩子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压力可能导致单亲妈妈放弃应尽的责任,“我不希望再有未婚妈妈将孩子扔进臭水沟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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