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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能作为提存部门吗?
www.110.com 2010-07-17 14:32

  公证处为法定部门,提存地无提存部门的,可向当地基层法院提存。 人民法院是不能作为提存部门的。如双方互负债权债务的,一方要向另一方履行的,而对方因负有对方债务(或有别的居心,如有意让对方而加重对对方处罚,或希望用其较小的债权抵消欠对方较大的债务)而不受领的,可将款项向公证部门提存。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公证部门才能作为提存单位。

  人民法院不能作为提存部门,只有公证部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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