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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建设局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www.110.com 2010-07-17 14:12

  近日,高密市建设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以人为本,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高密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施工措施费监管暂行办法》,以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切实预防建筑工程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施工费)制度自2007年实施以来,未能很好地落实到位。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大部分建设单位将此费用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支付给了施工企业,该费用名存实亡,施工企业仍需自行筹措资金进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一些施工企业在保证施工的前提下,大幅压缩了安全投入,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高密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施工措施费监管暂行办法》的实施,强化了对安全施工费的监管,确保该费用的有效落实。

  该《暂行办法》要求,在高密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施工措施费,均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单独设立,专款专用。

  该《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中标后,办理安全报监、施工许可手续前,应将安全施工费足额存到指定银行账户,由施工企业出具预收安全施工费收据;存入账户的安全施工费,由建工处按规定予以监管,根据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按工程进度给施工企业拨付费用,以确保安全投入到位。

  该《暂行办法》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保证安全施工费专款专用,确保用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生产必须严格达标,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减免、挪用该费用,对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施工费的环节或监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突出的优秀企业、分管经理(安全科长)及项目经理将在年底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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