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并购 > 公司并购概述 >
全流通时代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文献
www.110.com 2010-08-05 13:02

  全流通时代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文献

  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我国股票市场长期以来的根本性制度缺陷,也为投资银行发展企业并购业务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天地。本文从全流通角度,对国内外近百年积累的在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方面的研究状况进行了系统的总结与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投行参与企业并购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进入2008年,我国股票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已接近尾声,它解决了我国股票市场长期以来的根本性制度缺陷,意味着全流通时代的到来。投资银行是指经营所有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目前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几乎还没有,发挥投资银行功能的是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即通常所称的“券商”。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包括兼并与收购两项,其业务范围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为企业并购策划与财务顾问业务,即并购代理,是投资银行作为中介人的传统业务;另一类是并购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作为并购交易的主角“炒卖企业”。

  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理论有成熟的一面,近100年来,关于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研究,已取得许多有价值的成果。同时,该理论也处在发展中。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行为会因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这样,经济环境的变化也要求投资银行企业并购理论不断发展。“全流通”是一个建立在股权分置基础上的概念,股权分置又是中国特有的制度安排,这样全流通时代投资银行的企业并购也就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研究课题。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试图从这一全新的背景环境下,系统地梳理对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研究,为我国投行参与企业并购提供理论指导。

  一、国外研究情况

  企业并购在西方国家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投资银行在推动并购发展的同时,逐渐成为资本市场的核心,企业并购业务已经成为投资银行业的核心业务。因此,国外经济学界在投资银行与企业并购方面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践上的资料。但由于全流通不是一个简单的状态描述变量,而是一个针对股权分置问题进行改革所产生的结果描述变量,股权分置的中国特色也赋予了全流通的中国特色,因此可以说,关于中国股市全流通时代的企业并购,国外的研究还基本上没有涉及到。

  1、关于企业并购。史密斯(1968)曾用投资银行纪实材料很好地证明了公众公司规模愈大,经营愈多样化,其生产率波动就愈小,从而能够减少目标企业的资本成本。1976年,詹森和梅克林提出了代理理论,认为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内部机制可部分解决代理问题,并购则提供了解决代理问题的外部机制。委托一代理理论在解释并购动因中运用最为广泛。在新古典主义的学说中,效率理论认为公司购并活动能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增加社会福利。梅因和马里斯进一步揭示其内在机理,认为企业并购的存在可以对管理层产生一种无时不在的威胁。这种威胁可以约束管理层,进而产生对管理层的激励。“市场缺陷论”以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理论对并购动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市场中存在偏离纯粹市场竞争模式的现象,并购尤其是纵向并购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企业交易成本。企业以内部组成替代市场的根本动因在于内化原本属于市场范畴的交易成本。这不仅揭示了并购的内在动因,而且也为说明企业扩张的最后边界提供了理论基础。Boehmer研究了欧洲上市公司并购情况,比较了欧洲各国上市公司并购中敌意并购的情况,阿伦(G.C.Alien)对近百年英国企业合并史的分析,指出兼并是有效企业借以成长的一部分过程,就某一方面而言,它补充了内部的增长,并且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