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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中的合作主义
www.110.com 2010-08-05 15:42

  包括劳工自身在内,在绝大多数人的认识中,劳资关系是一种等级关系。资方掌握着资本等资源,高高在上,左右着劳工的命运。这种认识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来自于现实残酷的经验。反过来,这种认识,又强化了现实中的不平等。在恶性循环中,劳资关系冷漠、对立。这样的劳资关系,劳资双方实际上都是输家。劳工由于各种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生活窘迫。而资方,也由于招不到员工或者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低落而额外付出了巨大的成本。

  事实已经告诉我们,任何对抗性的关系和行为大多会导致双输的结局,所以对话总是比对抗好。就劳资关系而言,更是如此。如果换一种思维,劳资关系其实不应该是等级关系、对抗关系,而是一种合作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劳资双方应该是平等的主体,双方通过协商对话,明确各自的权力、义务,齐心协力,共同合作推进事业的发展,最后按照约定分享事业的成功。

  在当下中国的大环境中,劳资关系的这种合作主义模式似有过于理想之嫌。很多企业主,不是把员工看成是赚钱的工具,就是把自己看成是员工的衣食父母,随意侵犯员工的权益,谈不上尊重,更谈不上合作。最近广东省拟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东莞为920元/月。应该说,这不是一个很高的标准,但仍然有很多企业难以接受,认为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影响了企业的运营。可以想见,这样的企业大抵就是那些在运营中以侵犯员工权益,克扣员工工资为能事的企业。表面上看来,这样做节约了企业成本,但由此造成员工与企业疏远、对立,却成为企业最大的成本,算一下总账,对企业而言,还是得不偿失的。

  而尊重员工,与员工合作,不失为企业解决员工积极性低落、归属感不强这一管理难题的可行思路。东莞长安镇的时力电子厂设立了员工关怀部,在工作上、生活上、精神上等各个方面关心员工,倾听和满足员工的诉求,在管理上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除了家庭问题或是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几乎没有员工走。”这样低的员工流失率,堪称奇迹。这家企业或许并不清楚“合作主义”这样的字眼,但尊重员工,关怀员工,其实就是将员工视为事业的合作伙伴。合作的结果,员工受益、企业受益,是双赢的结局。

  在劳资双方构建新型的合作型劳资关系的过程中,政府应该有所作为,当务之急莫过于扶持工会成长。合作关系是由平等的双方对话协商而建立起来的,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劳工地位过于弱势,无法与企业主进行平等对话,这就需要劳工组织起来,由工会和企业主开展对话。但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工会组织一直都是羸弱不堪。那么,政府应该在法律层面、政策层面、现实操作的层面,帮助工会壮大,让其真正发展成为能够有实力与资方平起平坐,能够代表和维护劳工利益的组织。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合作型劳资关系形成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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