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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如何应对清算的税
www.110.com 2010-08-04 14:10

  最简便手法之带精装修发售

  虽然精装修曾因为节约资源而备受推崇,但在目前一手新房成交价格通通需要在国土局备案的情况下,也成了开发商应对土地增值税最容易操作的一种手法。以一套价值100万的物业为例,如果开发商增加实际费用为10万的装修,总价110万。在销售过程中,如果开发商坚持对外声称装修费用为20万,而房屋售价仅90万,那么不仅所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部分从100万降至90万,征收的比例也有可能下降至另一个税率。不过,如果政府准备严格清缴土地增值税的话,应该会需要附加银行财务报表,那么除非有装修公司冒险配合,做出一本天衣无缝的往来账,否则只要政府想弄清楚,这账谁也难糊弄过去。

  点评:此种手法,必须借力多方才能过关,一是装修公司,需要他帮忙配合做假账,再是政府,需要他睁只眼闭只眼,相安无事。

  最隐蔽手法之成本分担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标准中,可以作为成本扣除的主要有四个部分:土地成本,即土地出让金;各种税费;建安成本(建设及安装成本),即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直接开发成本和间接开发成本;办公行政成本,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凡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本项费用按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的10%以内计算。

  在前三种成本都被几近透明之后,虽然第四项办公行政成本也无法做出一个超大的数字,但还是会有公司愿意在这个方面动些脑筋,尤其是有些集团公司除了房地产开发之外,还有大量其他行业的生产和销售,人员众多,日常工作、管理成本巨大,为了规避土地增值税的清缴,会将一些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员,借一个名头挂靠在这个公司,那么接下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工资、福利、社保、奖金等都可以名正言顺地作为房产开发的成本出现。

  点评:只要内部人资部门和财务部门能够理顺各部门之间的逻辑关系,这种操作无疑是外部人士难以看明白的,其隐蔽性堪称各手法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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