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购房指南 > 购房合同 >
房屋买卖成交后推迟缴税办照的风险
www.110.com 2010-09-04 17:24

    房屋买卖成交后推迟缴税办照的风险
    发表日期:2009-12-11
    ——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房屋所有人购房时间不超5年,对外转让房屋时应全额缴纳。于是,就有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商议,买卖成交但暂时不缴税也不办理房照,待5年后再去缴税办照,这样就可以轻易躲避了营业税。那么,这样做究竟有没有风险呢笔者愿对此做以简析,供大家参考。
    一、税法规定,买卖双方签订权属转移合同之日,买方就发生了纳税义务,应于10日内申报纳税,按照朝阳市契证管理办法规定逾期缴纳税款的,从2006年7月1日起,按日课征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如果接到举报并经查实,买受方肯定是要承担行政处罚的,这是处罚风险;
    二、按照产权登记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需买卖双方同时到场,方能办理。如果数年之后,卖方不在本地,至使找不到卖方了,那么这个房照也就不能变更成买方的名下了,至少目前没有很好办法解决这类问题,工作中也不时遇到此类问题,这是权属不能变更的风险;
    三、在推迟办照期间,如果卖方去世,那么情况就会更加复杂。这时,房子是不能直接办到买方名下了,首先要由卖主的继承人,将房屋继承,房照办为继承人的名下。如果继承人承认这一买卖事实,能够主动配合买方同时去产权处办理过户手续,此房才可能办理产权过户,如果继承人不承认买卖合同,这势必要引发诉讼,情况就更加复杂了。这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
    四、如果卖方在取得该房屋时应缴契税而没有缴纳的,5年以后,当买方请求卖方抽出时间陪同去办照时,卖方很有可能不会管这些了,到头来,买方也只好忍气吞生,为了过户,承担本来不应由自己承担的税款了。这是多付出经济代价的风险;
    五、先公证后办照,同样存在风险。有的买主担心5年后找不到卖主,先去办理个公证,这样5年后办照时就不需卖方出面,买方可以独自办理了,按照税法和收有关政策规定,其他相关部门应当依法配合税务部门行使职务,税务部门将会定期与公证部门进行信息传递。这样,也就会轻而易举地发现了双方的实质交易。由此作为营业税的依据,确定卖方欠税,并将欠税信息装进该房屋档案,待5年后,受方缴纳契税,办理契证,办理时,欠税信息会自动显示出来,不但要补缴营业税,还要课征滞纳金,并要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个潜在风险。
    综上所述,大家在购买二手房后,还是应该及时缴纳税款,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为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