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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界索赔案可推动国家赔偿法修改
www.110.com 2010-07-21 10:22

 

  上海浦东“钓鱼案”的当事人孙中界已向浦东城管执法局递交赔偿申请,要求对方限期赔偿损失,并通过央视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广州日报》

  孙中界会打赢这场行政诉讼,这个不是意外。孙和孙的律师,在行政诉讼胜诉后,就孙自断其手问题提出赔偿要求和道歉要求,这个我想议论下。

  就法律而言,这两个要求都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可是,就情理而言,我们从简及难。行政机关向孙道歉是不是你应该呢?毫无疑问,钓鱼事件给孙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城管局以及相关人员,理所当然应当道歉,当然道歉方式并非要央视媒体不可,要结合钓鱼给孙造成的伤害来考量。就赔偿问题,从情理上讲,孙断手是钓鱼事件引起的,尽管这个行为更多的是孙个人因素使然,可是与钓鱼事件,确实有一种逻辑上的条件关系,城管局对此完全不予承担责任,很说不过去。不过,就法律而言,孙自断其手以证清白,跟城管局钓鱼本身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断手并非钓鱼行为所造成,因此,就现在的,孙的要求甚至不应当获得受理。因此,除非受舆论的压力,有关部门不会受理这个要求和满足这个要求,不然,有关部门受理这个要求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甚至可以这么说,受理和满足这个要求,其对法律和ZF公信力的破坏,更甚于钓鱼事件对法律和ZF公信力的破坏。

  孙要求城管局赔偿和道歉,给相关部门一个二难选择。我的态度是支持孙的行动。何以既然认为在法律上没有依据的行为我还支持呢?我认为,孙的行动,其意义并不在于这个个案的结果。孙的要求,启发了我们的思考,我们的法律是不是跟情理相悖了?这个情理是不是应当体现到法律里?从这个意义来讲,孙的行为是对法律修正的一种有力的推动。并且,就个案处理,这个也考验ZF的法制观念和执政能力,要是对舆论只是迁就,甚至不惜损害法律,那么我们就要对这个ZF失去信心了。既要依法,又要重视舆论民情,这个事件在考验ZF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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