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赔偿法 > 国家赔偿法论文 >
140万件“民告官”见证民主法治进步 “一把手”
www.110.com 2010-07-21 10:55

  □1989年4月4日,新中国诞生第一部行政诉讼法

  □建立行政诉讼制度,有利于大局稳定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1989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行政诉讼法,这部法律的重要内容,是“民可以告官”,改变了我国历史上没有“民告官”的制度传统。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1989年至2008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40.5085万件,审结140.1532万件,结案率为99.7%。

  当时认识并不统一

  ●有人甚至提出,民告官会助长“刁民”告状

  上世纪80年代初,早在起草制定民事诉讼法的时候,群众中流传着一种说法,“官告民一告一个准,民告官没门”。如何让老百姓在法庭上和行政机关“讲理”,如何让立法确立民可以告官,成为全国最高立法机关当时亟待破解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顾昂然回忆说:1986年10月,行政立法研究小组开始起草行政诉讼法。“当时认识并不统一”。有人担心如果公民可以告政府,政府权威将受影响,会造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再敢管理;有人甚至提出,民告官会助长“刁民”告状。当时的立法研究小组对这些顾虑一一做出了解答。

  “建立行政诉讼制度,从根本上讲,可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提高政府的威信,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利于大局稳定和维

  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立法者终于达成共识。

  1988年年底,行政诉讼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顾昂然说,对重大问题,起草小组提出了五点原则,其中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排在首位。其余四条分别是:正确处理好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对行政机关不仅有监督,还有维护的一面;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处理好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实体法和行政程序法的关系,要能够促进行政管理法制化。

  1989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行政诉讼法。至此,新中国第一部“民可以告官”的法律诞生了。

  “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正式确立了一种崭新的司法制度,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崭新机制。”全国政协原副主席罗豪才如此评价。

  之后,我国行政立法“大步走”。1994年《国家赔偿法》通过,被认为是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1996年《行政处罚法》通过,就行政处罚的程序作出较详细规定;1999年《行政复议法》通过,对行政复议的范围、程序等做出全面规定;2003年《行政许可法》通过,就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范围和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