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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哪些情况属于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
www.110.com 2010-08-03 11:28

  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是指合伙人本人或合伙企业发生的影响该合伙人继续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的各种事件和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情况:

  合伙人自身的事由。即在合伙经营中,合伙人本人出现的法律禁止从事经营活动的事由,以及本人的身体或性格等发生足以影响其参与合伙经营的重大变化的事由;

  由于上述两种情况的事由都会影响到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经营的愿望和兴趣。因此,即使合伙协议规定有明确的经营期限,在此期限届满之前,合伙人由于无法继续维持到经营期满,法律也是允许其自行退伙的。

  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的有关事由。包括合伙企业中的其他合伙人因性格或其他方面的变化使自己难于与其继续合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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