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伙纠纷 > 合伙企业 > 合伙企业注册 >
如何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登记注册(2)
www.110.com 2010-07-17 15:09

  登记注册咨询方式

  如您想获得有关登记注册的咨询,您可以拨打工商咨询热线“1601315”、登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BAIC.gov.cn)、阅读一次性告知单或直接到工商局登记注册咨询窗口咨询。

  登记管辖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1、出资额在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

  2、从事工商注册代理业务的合伙企业;

  3、专业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

  4、从事验资、审计、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企业。

  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1、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分局负责登记注册;

  2、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

  收费标准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费300元;

  2、企业变更登记费100元;

  3、补换执照正本收取费用50元;

  4、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程序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サ谒牟剑旱萁簧昵氩牧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请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ど昵敫鋈硕雷势笠档羌亲⒉嵊μ峤坏奈募、证件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3、《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委托)书》);

  4、《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5、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二)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委托)书》);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变更投资人: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

  变更投资人的姓名或居所:相应的更改姓名或居所的证明文件。

  变更出资方式(出资方式有个人财产出资和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两种):改变出资方式的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提请注意: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

  步骤1、申请人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移通知书》;

  步骤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向迁出企业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

  步骤3、迁入地登记机关以电话方式通知企业持《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核驳手续)。

  (三)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1)债权债务清理完毕;(2) 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3、《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委托)书》);

  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投资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投资人×××的警示限制”;

  2、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事项(1)债权、债务清理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1)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2)《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此备案事项仅限200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