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纠纷 > 合同纠纷动态 >
市民买房合同价与实价不符 开发商有偷漏税嫌疑
www.110.com 2010-07-07 12:54

  近来,海口市民邓先生很烦恼,他在海口市秀华路的秀华旺居买了一套房子。但签合同时,合同书上的价格与实际价格并不一样,而相差的房款收据单,秀华旺居的开发商海南天骋实业有限公司称,可以用另外一家装饰公司的收据代替。但交房时,因该公司不具备交房的条件, 而且担心出现纠纷难维权的问题,他拒绝签收房子。

  购房者:合同价与实价不符

  邓先生告诉记者,是朋友介绍他到秀华旺居买房子的,因为离自己上班的单位比较近,而且附近有学校、医院和市场,生活起居很方便。当时秀华旺居对外销售的价格是每平米3820元,但他想购买时,售楼小姐却说实际价格是每平米4060元。考虑到海口房地产上升的势头很猛,他还是决定购买一套。当他与开发商海南天骋实业有限公司签购房合同时,合同上的价格又变成了每平方米3820元,对此,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每平米240元的差额将用另一张发票补上。但签合同后,该公司给他开出的是署名为黎明装饰公司的收据。

  今年5月份,海南天骋实业有限公司通知邓先生要交房。但在交房过程中,物业公司并未提供房地产公司的《住宅质量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实测面积表》等相关证书。因此,邓先生拒绝在交房协议上签字。

  开发商:很忙没时间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找到了海南天骋实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聂先生,并反映了户主在购买房子时合同书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目前开发商也不具备交房的条件等问题。聂先生声称自己并不清楚情况,公司会派人调查。记者再联系他时,他称很忙没时间接受采访。

  住建局:开发商有偷漏税嫌疑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海口市住建局。海口市住建局市场管理处的何副处长告诉记者,该开发商提供给户主合同书上的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的行为,已经涉嫌偷漏税。开发商应依据合同书上的价格缴纳税费,由于开发商的实际房价偏低,因此可以少缴税。而且开发商没有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证书,不具备交房条件。对于开发商的这种行为,何处长表示住建局将介入调查,如查实,将联合物价局和地税局对其进行处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