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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两千元弄份假合同
www.110.com 2010-08-06 18:04

  “我想把住房公积金提出来,但是必须要有合同和收据,谁能帮我提出住房公积金来,分成面谈。”9日,潍坊一名事业单位职工在网上发帖“悬赏”,请求房地产公司的人士帮忙弄份假合同。记者走访了解到,如果备齐这两种凭证,确有可能提前支取住房公积金。

  9日,记者按照网上留下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这名职工,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自己是某公司的职工,单位给交住房公积金好几年了,现在想把住房公积金提出来,经过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要提前支取公积金,需要一份购房合同以及购房款的收据。其他同事因为认识房地产公司的人或者是房屋中介,都已经提出来了,现在只要能帮忙弄一份假合同和收据,他可以分给记者两千元的提成。

  真能提取出公积金?记者就此询问市区不少房产中介得知,由于目前房屋登记系统县市区之间还没有联网,如果该职工所在的单位不追究的话,这件事情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操作的,但这需要和房地产公司有相当的关系才行。在市区虞河路上的一家中介,做过七八年中介的张女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市区虽然实行了房产备案制度,但是需要开发商主动向住建部门申请,如果在此之前就先和个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很有可能查不出来。

  北海路上一家售楼处的人员说,目前房屋确实需要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而且合同上也是有编号的,但是具体到某一套房子是可以做更改的,也就是说在签完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还可以到房管部门撤销备案,虽然麻烦一点,但毕竟是可以操作的,还有房款的收据和发票也不需要经过房管部门,不过,她强调用假合同提前支取公积金风险较大,也很麻烦,一般规模较大的公司不会做,但一些小公司为了分成还是做这个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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