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纠纷 > 合同效力 > 可撤销合同 >
误解房屋结构可撤销买房合同
www.110.com 2010-07-07 20:24

  在线律师:程飞(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

  孙女士:我于2005年8月与开发商订立了《商品房》,购买商铺一套,合同后附有房屋平面图,但平面图中没有标注屋内有排污管、横梁等设施,购房时开发商也没有告知。去年8月交房时,我发现屋内有排污管、横梁等设施,空间狭小,严重影响使用。我是否可以退房?

  程律师:你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你作为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由于房屋尚未建成,对房屋的具体情况只能通过开发商的口头和书面描述中得到认知,但订合同时,开发商没有如实告知,故你购房时对房屋的空间结构存在重大误解,可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支付房款利息。

  任国勇 整理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