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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撕碎借条赖帐 妻子看不过去法庭作证揭真相
www.110.com 2010-08-12 14:04

  常州一男子在朋友拿着自己写的借条来要钱时竟将借条撕成碎片后以为可以赖帐不还,可他没想到自己的不良之举激起正直妻子不满;当他被法院起诉时,与他感情还好的妻子竟成了债权人的证人。

  常州人李某和扬州人王某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从2000年开始,王某数次借钱给李某做生意,李某每次都写了借条。到2004年,李某欠了王某共计10万元。李某后来写了一张总的借条,他同时将前期写过的借条全部销毁。由于经营不善,李某并没有赚到钱,相反还把钱赔了进去。为了“快速”挣钱,他竟偷偷地做起了“偷机生意”,由于手气不好,一直没有好运降临到他的头上。

  今年1月,王某拿着李某写的借条来要钱,开始时两人准备商讨一个还款计划,可在商讨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争执中李某一把抢过借条将借条撕成碎片。当时,李某的妻子目睹了事件的全过程。王某只得捡起撕碎的借条粘贴在纸上。随后他拿着不完整的借条来到常州红雨律师事务所,委托该所陶金花律师帮助他打官司。

  陶律师看到这张借条,并没有主即答应王某的委托:由于在王某的描述中那张不完整的借条并不能作为有力的证据;如果到法院起诉李某时,李某称借债已还我当然要撕碎借条;如果李某这样说,除非李某的妻子能证明自己丈夫的行为是想赖帐,那这场官司才可能会赢;否则,一切都免谈。可王某告诉陶律师,李某夫妻关系还好,未必肯出庭作证。

  为了能有有力证据,王某按照陶律师的要求去做了。他随身带着一个录音笔再次找到李某要求李某还钱,这一次李某依旧承认借钱之事,可他只想不定期还4万元,剩下的他不想还。李某所说的话全被录了下来。陶律师拿着李某的录音找到李某的妻子,在耐心的劝说之下,正直的李某妻子当时就同意写一个证明材料。李某在看到起诉自己的证据材料中竟然有自己妻子的名字,他回去之后,就与妻子发生了“家庭战争”。陶律师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再次找到李某妻子,希望她能当庭作证。李某妻子当即同意,只是要求出庭那天要有人保护她,以免发生意外。

  开庭时,尽管李某没有到庭,但李某妻子出庭作证,称丈夫确实借了王某的钱,至今未还,撕碎借条是丈夫想赖帐。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在答辩期内不作答辩,又经该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对本案实体抗辩的放弃;而原告提交的证据客观真实地证明了被告借款以及并未归还的事实。其中,被告的妻子出具的证词具有极高的说服力。上述证据均符合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要求,该院予以采信。原、被告之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且,被告应当及时归还向原告借取的款项,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该院予以支持。

  据此,新北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诀,李某在10内返还王某借款10万元。昨日,记者就“丈夫赖帐妻揭真相”这件事随机采访了常州几位市民,他们对此发表了各自看法。

  市民分成三派

  刚结婚的李小姐说,朋友好心借钱给他做生意是为了让他将来过上好日子;借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为了赖帐竟撕毁借条,一点诚信都没有,这种人太自私了。婚姻是需要由诚信作基础的。如果我的丈夫做了这种不仁不义的事,我立刻和他到相关部门要求办理离婚手续,赶在法院要求他还帐之前就把婚离了,免得以后烦。因为也许哪一天他为了一己私利把我也卖了,可能还强迫我替他数钱。为防止意外,还是早一点将来的痛苦。尽管别人会不理解,但我还是想我这样做得对,绝对不后悔。

  小孩刚上学的刘女士称,如果我的丈夫做了这种事情,我不一定会去作证,毕竟这是丢面子的事情。丈夫虽撕了借条,但我会赶在法院要求他还债之前凑足钱还清这笔债。以免被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解决此事。这样,传出去家人的名声就没有了,以后谁还敢和我家人来往?

  儿子刚参加的张女士称,如果我的丈夫做了这种事情,我仍会支持我丈夫,哪怕丈夫的这种行为是完全错误的。毕竟丈夫是为了家才在无奈之下才做了这种事情。如果我不支持他、理解他,还有谁来支持理解他?

  专家谈看法

  针对此事,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教授法律的赵老师谈了她个人看法。赵老师说,这位妻子是明事理的人,她的这种行为是一般人不容易做到的。毕竟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欠的债也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她和丈夫的感情还好,她完全可以从维护家庭利益的角度出发“帮”自己的丈夫一把,拒绝出庭作证;但她却又是理智的,她的行为可以算得是大义灭亲,这是一种社会正义感的体现,完成这种正义感需要付出很大的勇气。她的行为应受到社会的肯定,值得赞扬。整个社会应大力提倡诚信精神。

  究竟这位妻子的做法是对还是错,本报将开通热线电话0519-6906110,欢迎大家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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