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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分期付款合同
www.110.com 2010-07-07 13:06

  有公众就分期付款合同纠纷在网上提出疑问,签订分期付款合同买保险不足半年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专家答疑

  一般而言,从保险合同生效起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保险公司都须按合同尽责理赔。保险业资深人士倪先生告诉记者,只要发生"意外",即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情况造成死亡或残疾,保险公司均要支付理赔金。一般情况下,意外死亡按保额全额赔付,意外残疾按比例赔付,意外住院根据保险合同中明文规定的保障予以理赔。

  不过如果是投保重疾险或医疗险,在保险合同所规定观察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保险公司一般不予理赔,与投保人选择一次性缴清,每年缴费或者每月缴费无关。

  保险专家指出,目前月缴保险产品并不普遍,主要集中在以信用卡客户为主要销售渠道的保险公司中,此类产品由于每月扣款数目较少,一直很受市场欢迎。"月缴产品虽然每个月缴得少,12个月缴下来总要比年缴保费要高一些。"

  分期付款合同知识延伸阅读

  什么是分期付款合同

  分期付款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形式,在我国常常用在房屋及高档耐用消费品的买卖中。

  分期付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

  2、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与分期付款合同的区别

  1、非信贷型分期付款购买�纯属买卖行为。2、信贷型的分期付款购买�与租赁合同的区别仍在于所有权的转让与否。

更多关于分期付款合同知识:  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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