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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证”首现成都
www.110.com 2010-07-07 23:05

  成都两家大公司为能尽快解除合作协议并避免产生新的给付纠纷,遂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昨日,记者获悉,这起近400万元的债务纠纷在经公证后,竟在几天之内就圆满解决了,而该例“提存”公证在省内尚属首例。

  据了解,这两家大公司在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后不久,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已签协议无法正常履行,而欲解除合同的甲方则仍需向乙方支付土地补偿费及各种费用400万元。为避免在给付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于是在律师的帮助下来到四川国力公证处进行公证。根据双方情况,该公证处采取“提存”公证的方式,即在公证处的监督下,甲方将款项转入公证处专用账户上,乙方则将合作期间的所有文件资料移交公证处存放,待甲方债款全部到账后,公证处就将款项交与乙方,文件资料交与甲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宣告结束。果然,在经公证后的短短几天时间里,双方便圆满地解决了近400万的债务纠纷。

  受理此申请的四川国力公证处主任曾国强认为,“提存公证”在促使义务方尽快履行义务和权利方尽早实现权利上具有积极意义,它一方面利于减轻债务人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同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也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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