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封建时代男尊女卑观念遗留下来的产物,至今仍有较大的生存空间。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家庭暴力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近日在京举行的“推动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与实施研讨会”,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这个问题的广泛关注———
家庭暴力是一种基于性别的严重的暴力。
联合国社会性别主题组主席、联合国人口基金北京办公室代表泰丽女士,近日在由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网络主办的“推动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与实施研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时说,从全球来看,基于性别的暴力是一个广泛存在的问题,20%的妇女经历过强奸或者强奸未遂,1/3的妇女经历过暴力,许多女孩的第一次性经历是违反她们的意愿的,性暴力和其它形式的暴力还加剧了艾滋病的传播。
■家庭暴力触目惊心
据全国妇联2004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认遭受过配偶的暴力。但是在现实之中,绝大多数的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大都选择了忍受,很少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主动向妇联反映。
四川省妇联权益部的王蜀蓉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四川省江油县一位40岁左右的王姓妇女,以打工为生。其丈夫好吃懒做,并沉迷于赌博而不能自拔。他每次赌输钱后就向妻子要钱,要不到就施以拳脚。前不久,其丈夫赌输钱后跟她要不到钱时,竟气急败坏地将10公斤汽油泼到她身上,并点着火。结果王被严重烧伤,现仍在医院治疗。“现在王的医疗费和法律援助都成问题,因为倘若进入司法程序,目睹案发现场的邻居是否会出来作证都很难说。”王蜀蓉无奈地说,传统观念依然深深影响着人们的思想,现代社会特别是在农村,还有不少人认为丈夫打老婆是天经地义的。妇联作为一个维护妇女权益的组织,只能对当事人进行协调以及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她强调,解决家庭暴力问题迫切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
■依法严惩施暴者
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国公安司法机关采取了多种措施,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据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平安路派出所指导员华美清介绍,青岛市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反家庭暴力的通知》,明确要求把家庭暴力案件作为出警范围。他们对此类案件的出警率为100%,并耐心听取受害妇女的倾诉。一次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案,该女子经常遭到丈夫的殴打,但她从未向别人提起,也不报警。这次她终于忍不住并萌生了杀夫念头,因考虑到年迈的母亲,便在犹豫中报了警。经过民警耐心地做工作,该女子最终选择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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