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记者,如果没有张老太,李女士将损失惨重。
[案情回放]
妻子要离婚丈夫争房产
2000年,李某离婚后,经他人介绍认识了王某,并结成夫妻,起初两人的生活也算和睦,可是时间一长,各种矛盾一多,两人吵架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再加上李某无法生育等问题,王某干脆多天不回家,并在外认识其他女人。多方打听后,李某得知丈夫与一名来青打工的年轻女子同居。多次劝说没能令丈夫回心转意,无奈之下,李某提出了离婚。起初王某不肯答应,一段时间后突然改变了主意,离婚的条件是分割原先两人居住的房屋。
妻子买的房证据难支持
李某万万没有想到王某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因为这栋位于夏庄路的房子,是她与王某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而且,婚后王某从来没帮她偿还过贷款。李某坚决不答应王某的要求,为此双方闹上了法庭。法院审理中,王某一口咬定他曾为购房出过资,尽管李某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购房发票,可是由于发票是在李某与王某婚后偿还完全部贷款后才取得的,而且除此之外李某再无其他相关证据证明房子由她单独出资购买,因此令整个案件陷入困境。
婆婆帮儿媳“抢”回房子来
法院审理阶段,李某苦于没有证据,眼看她在婚姻生活再次受到重创后,又将面临失去辛苦购得的房子。李某的婆婆,年近八旬的张老太考虑多日后,找到了办案人员,替儿媳说了句“公道话”。 张老太说,儿子王某与李某结婚后便一直以自己“有病”为由,向单位请了长期病假,平时仅有很少的一部分补贴,连固定收入都没有,购买房屋就更不可能了。老人的话成了判案的重要证据。
[法院审理]
法院作判决房子归“儿媳”
老人告诉办案人员,涉案房屋的房款在李某与王某结婚前确实没有交齐,而且当初李某也曾向她借过两万元钱支付房款,但这笔钱早在4年前已经还给了她。老人的证言证明了李某与王某婚后才交齐房款、拿到发票的事实,再加上办案人员查明,李、王二人并没有因购房共同欠下外债,近日作出判决,判令李、王二人离婚,涉案房屋归李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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