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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琐事吵不休 夫妻半年内复婚离婚
www.110.com 2010-09-07 17:35

肖某男与邹某女是一对夫妻,去年年底离婚后在今年的4月又办理了结婚登记。重拾婚姻双方本应更加珍惜,可复婚才两个月却再次闹起了离婚。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黄土铺法庭庭前调解了这起离婚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由肖某给予邹某生活帮助款15000元。

  肖某与邹某于1999年12月9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小孩。双方于2009年12月28日在祁东县人民法院协议离婚,2010年4月12日又在祁东县民政局办理复婚登记。此后双方由于性格差异较大,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造成双方无法共同生活的地步。

  针对肖某与邹某的具体情况,承办法官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分歧较大,双方和好无望。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心平气和达成了离婚协议,肖某并自愿给付邹某生活帮助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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