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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照顾脑残丈夫11年 起诉离婚四次被驳回
www.110.com 2010-09-10 17:06

王梅对记者说:她的丈夫冯志伟,今年46岁了,却只有让人抱着才能上床。丈夫早已不认识自己,这样的婚姻已经持续11年了。

被车祸毁了的家

今年43岁的王梅是海南省白沙县人,1987年和冯志伟结婚。当时的冯志伟年轻帅气,和王梅很般配,两人的感情还不错。

1999年春节,丈夫带着两岁多的女儿在街上散步时被一辆摩托出撞到,脑部神经受损严重,不仅下肢瘫痪,智力也出现了严重的倒退,冯志伟的目前的智力只相当于三岁幼儿的水平。

他对采访他的《今日说法》记者说:我3岁,所以不能走路。我3岁,也不能自己吃放。冯志伟早已不认识结婚二十多年的妻子王梅了。

王梅说,当时丈夫在医院治了3个多月没有什么起色,迫于经济压力,王梅和家人只得将丈夫接回了家。

对这个家冲击最大的,首先是经济上的困难,法院虽然判了肇事司机赔偿2万元,可是对方压根没有执行能力,只拿出了1千元。

车祸发生前,冯志伟是一家企业的临时工,所以没有医疗保险,为了看病,家里欠了几万元的债务,王梅当时在一家糖厂工作,丈夫出事那会儿王梅每年的工资只有2000元左右,这2000元钱,既要照顾瘫痪在床的丈夫,又要抚养两个未成年的儿女,还要挤出钱来还债,这日子对一个女人来说是相当艰难的。

照顾丈夫四年后 第一次提出离婚

为了分担王梅的负担,丈夫出院后不久,公婆就将瘫痪的丈夫接回了家。王梅靠自己一个人的收入带着2岁的女儿和7岁的儿子生活。

日子苦,可当时支撑王梅的是她心中的一个希望,那就是有一天丈夫能够重新站起来,像以前那样再和她一起来支撑这个家,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希望却越来越渺茫了。

丈夫的病情始终没有任何起色,生活仍然无法自理,甚至至今还不认识王梅和自己的一双已经长大的儿女。记者采访时问他:你孩子呢?他说:我怎么会有小孩?我才3岁。你的老婆呢?他说:我怎么会有老婆。丈夫已经完全成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3岁孩童。

身体上的残疾,让丈夫无法和自己共同承担生活的重担,而智力上的退化,又让丈夫无法和自己进行情感上的交流,王梅内心那种企盼越来越渺茫了,王梅也开始动摇了,这份名存实亡的婚姻还有没有必要坚守呢?

2003年,丈夫瘫痪在床已经4年了,那时候王梅36岁,她动了离婚的念头,可王梅丈夫的状况不可能协议离婚,于是,王梅第一次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申请。

可她的这个想法,首先遇到了公婆的反对,他们的担心是,现在冯志伟有他们照顾,可是他们的年龄也大了,一旦他们老两口离开了这个世界,王梅又和儿子离了婚。那儿子冯志伟将来该怎么办呢?

王梅对婆婆说:我也很想照顾他,但是照顾了他,小孩就管不了。你照顾的是你的孩子,我也有自己的孩子要管啊。

记者了解到,丈夫出事后王梅带着两个孩子住在单位,丈夫则和公婆回了老家。老家距单位100多公里,自己既要工作又要照顾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丈夫的日常料理肯定是顾不上了,而经济上的拮据又让她确实拿不出钱来给丈夫治病,知道事情来龙去脉的人都说,谴责王梅不管丈夫其实也不公平,也都表示理解王梅的选择。

王梅和丈夫是1987年结婚的,到丈夫出事两人一起走过了12年,这期间有过争吵,也有过埋怨,可更多的还是体贴和恩爱,现在丈夫瘫痪了,自己真的能弃他而去吗?思虑再三,王梅还是放弃了离婚的想法,她撤回了离婚申请。

为了孩子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令王梅没有想到的是,就是因为心中对丈夫的这份不舍,成了她以后离不了婚的“法定理由”。

离婚申请是撤回了,可面临的现实却无法回避,王梅12岁的女儿在一篇日记里写下这样的一段:我两岁的时候爸爸出了车祸,使我家经济困难。有些人还看不起我们,我也好伤心,为什么我爸爸会这样?要是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多好!我想要回自己以前的家。

王梅如今读初中的女儿成绩一直很好,王梅希望女儿将来能比自己过得好。可现实却让王梅很是为难。

王梅说,当年大儿子的学习也很不错,本来可以读高中上大学,可由于家里实在太穷了,儿子只好读了一个中专,由于没有读什么书,今年已经20出头的大儿子,只能四处打短工。

丈夫出事的时候王梅才32岁,现在王梅已经43岁了,王梅说自己的这一辈子不指望什么了,继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之后她又向法院提起过两次离婚,都被法院驳回了。

王梅自己这半辈子已经这样了,说她之所以想离婚,是想再找个生活上能帮她分担的人,把两个孩子都培养成有出息的人。除了对孩子好,她也觉得,孩子将来有出息,才有能力照顾和赡养残疾的父亲啊。

于是,王梅有先后两次向当地法院提出了离婚,可是,两次离婚,法院都驳回了,理由是:“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王梅说,对此,她不知道该怎么理解,她只是说,法官们怎么不来看看她过的日子呢?

第四次离婚

2007年,王梅第4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这次,婆婆倒是同意了,她说:王梅从两个孩子的未来考虑想离婚,他们做老人的也不是一点都不能理解。但是,婆婆提出了一个条件:离婚之前王梅拿出10万块钱,安排好丈夫的生活。

王梅无语了,10万元钱对于年收入才几千元钱,并且还要负担一双儿女的王梅来讲。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拿不出这笔钱,就不能离婚吗?王梅只能寄希望于法院的判决-----

但是法院还是没有支持她。

接受《今日说法》记者采访的法官说: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驳回王梅离婚起诉的原因,一是原来夫妻感情较好,照顾这么多年,还是有感情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第二 冯志伟出了事故以后瘫痪在家,生活不能自理,从《婚姻法》的角度来说,夫妻之间是有相互帮扶的义务,王梅因为丈夫身体瘫痪而离他而去,于情于理都不符。

王梅的律师说,仅仅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他都觉得王梅的丈夫冯志伟在受伤后,没有尽到任何一个做丈夫的职责和义务。而且夫妻双方也长期生活两地,这样的夫妻还不算名存实亡吗?不判离婚,对王梅来说,是不是太不人道了?这是不是道德绑架呢?

王梅提出了上诉,而二审法院仍然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她的上诉。

《今日说法》记者离开的时候得知,如今王梅每个月除了自己的工资,还能拿到当地民政部门发给的700元钱左右的最低生活保障,她说如果能够离婚,她愿意把低保都留给丈夫。

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帮儿子找一份工作,因为对这个苦难家庭,这最现实的帮助了。

四次离婚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面对生活和舆论的双重压力,王梅不得不又一次放弃了离婚的想法,可她十分困惑,难道在现实和法律中,除了要求她对婚姻的坚守之外,就没有其它的路可以让她走吗?她和丈夫的这种困境如何才能够摆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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