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 > 婚姻动态 >
不让见儿他告前妻
www.110.com 2010-09-13 17:00

经查,刘某与王某2003年离婚,6岁的独子小磊判给王某。刘某说,离婚后王某一直不让他看儿子。2004年3月,前妻不知为何把儿子交给他抚养,7月,又将儿子接走,而后又再次不让刘某及其父母看望儿子。


对此,王某说,儿子正处在学习阶段,课余时间要上各种辅导班,刘某的探视会影响儿子学习,因此他不能见儿子。但刘某认为,王某的做法伤害了儿子与自己的感情。


法院认为,王某并无正当理由拒绝刘某探视儿子,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条款,判决刘某每周探视儿子一次,而关于精神赔偿的请求则不予支持。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