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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更"方便”的结果并不可怕
www.110.com 2010-10-10 14:06

新《婚姻登记条例》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统计,国庆长假期间,北京市共有6100多对新人办理,共有近300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这两个数字均比去年同期高出许多。
   在新条例实施前夕,本报曾发表社评《当婚姻的"风险”越来越大》,分析新条例将明显降低结婚和离婚的门槛,使公民的婚姻行为变得更加容易,同时也将降低的安全系数,使婚姻行为的"风险”越来越大。初步的统计数据表明,新条例实施后,公民的婚姻行为的确比以前更"方便”了,"风险”也越来越大了。本来,从逻辑上讲,任何选择都难免存在风险,选择结婚有风险,选择离婚也有风险,而结婚的风险一定程度上又延续到离婚的风险之中,因此离婚的风险往往更加突出,更令人不安。
    离婚比以前更方便了,风险比以前更大了,其结果一定很可怕吗?一名长期研究家庭婚姻问题的社会学家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多项研究表明,尽管现实生活中确有不少人因草率结婚而导致双方关系失调,但轻率离婚的极少。这是因为离婚至今仍是需要付出沉重代价的少数人行为,大多数婚姻当事人在作离合抉择时往往首先要顾及子女利益,住房及经济等因素,加上难以逾越的道德良心、社会舆论等,故很少有人视婚姻为儿戏而动辄闹离婚。这位社会学家相信一对男女选择离婚时的理性,甚于相信他们当初选择结婚时的理性。如果这两种理性的差异的确存在,那么结婚就好比"试错”(如果事实证明结婚选择没有错误,婚姻双方就皆大欢喜,白头偕老),离婚则好比"纠错”。法律一方面为"试错”提供了方便,也就必须同时为"纠错”提供方便,甚至可以说,提供后一种方便比提供前一种方便显得更重要。所以社会学家认为,对于那些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男女,婚姻登记机构没有理由给他们设置障碍、增加难度,而让他们更方便地从痛苦和阴影中解脱,轻松地走向新的生活,体现了政府尊重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和个人本位的幸福主义家庭伦理的新取向,更具人性化,也更符合现代文明的潮流。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关系是一种微妙的人际关系,其中的理性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有时候,在旁人看来很不般配的一对男女,却结成了恩爱甜蜜的百年好合;有时候,很多人都认定"后患无穷”的一次离婚选择,事态的发展却并未一塌糊涂不可收拾。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婚姻风险只会促使人们更加珍视婚姻自由,更加谨慎、理性地作出婚姻选择,只要是足够理性的选择,选择者就应当有足够的能力去承担责任,社会也就应该给予足够的尊重。我们不能肯定地说,一个人离婚后就可以完全解脱痛苦,但我们应该能够肯定,离婚更"方便”的结果并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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