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登记程序: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
管辖权:申请人须在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当事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2、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的程序
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应当将《 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上一篇:婚姻撤销的程序和材料
- 下一篇:如何完善可撤销婚姻
相关文章
- ·涉外婚姻申请登记程序
- ·涉外婚姻登记程序
- ·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应依何程序撤销
-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办理程序
- ·申请办理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须知
- ·如何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关系
- ·因婚姻欺诈引发的撤销婚姻登记纠纷
- ·撤销受胁迫产生的婚姻及结(离)婚、复婚登记
- ·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纠纷案
- ·受胁迫登记结婚依法可撤销婚姻
- ·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办理程序
- ·可撤销婚姻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
- ·浅论无效和可撤销婚姻法律制度的三个程序性问
- ·离婚登记应严谨 程序违法被撤销
- ·离婚登记应严谨程序违法被撤销
- ·婚姻登记的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 ·为防出现违法婚姻 合肥撤销乡镇结婚登记
- ·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行为应否撤销?
- ·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
- ·婚姻登记程序违法,婚姻必然无效吗
- · 受胁迫婚姻可申请撤销
- · 撤销婚姻申请书范文
- · 你有权提出撤销婚姻
- · 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 ·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
- · 拍下女友裸照强行成婚 法院判撤
- · 申请办理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须知
- · 受胁迫一方可请求撤销该婚姻
- · 如何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关系
- · 撤销受胁迫婚姻
- · 受胁迫婚姻可申请撤销
- · 受胁迫一方可请求撤销该婚姻
- · 可撤销婚姻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
- · 婚姻被撤销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 · 哪些婚姻能够被申请撤销?
- · 婚姻是否可以撤销
- · 通过什么途径撤销可撤销婚姻
- · 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
- · 撤销婚姻登记程序
- · 浅谈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