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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www.110.com 2010-08-26 15:01

  有权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范围包括:

  (1)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但是,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无效的婚姻情形已经消失,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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