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制度
www.110.com 2010-06-30 13:11
的准正,是指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准正制度始于罗马法,为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利益,法律规定你结于结婚前所生子女,历与其母结婚而取得家父权,对子女视为婚生,准 正有两种形式
1、 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它本身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仅以生父母结婚为准确无误正的要件,以生父母结婚和认领为准正的双重要件。
2、 因法官宣告而准正,法官宣告准正,是指男女订立婚约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碍存在,使婚姻准正不能实现时,可依婚约当事人或子女的请求,由法官宣告子女为婚生子女。
- 上一篇:非婚生子女及其权益保护探讨
- 下一篇:非婚生子女继承权
相关文章
- ·中国未成年子女监护法律制度研究
- ·中国未成年子女监护法律制度研究
- ·关于父母子女、祖孙和兄弟姐妹关系制度的完善
- ·关于子女抚养费支付制度的探讨
-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亟需完善
- ·关于子女抚养费支付制度的探讨
- ·试论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的建构
- ·世界各国离婚条件与子女监护制度研究
- ·世界各国离婚条件与子女监护制度
- ·子女监护权:子女最大利益Best Interests
- ·《中国通史》改门庭涉侵权 总主编子女欲版权他
- ·《水帘洞》作者子女告出版社 要求署名权
- ·《中国通史》改门庭涉侵权 总主编子女欲版权
- ·酷6推原创会员制度 期望规避版权纠纷
- ·杰克逊200首遗作版权留子女 从未曝光值1亿美元
- ·内蒙古细化完善作品著作权登记制度
- ·四川知识产权局制发《行政应诉制度》等制度
- ·国家版权局:版权代理制度应进行规范
- ·国家知识产权局:谷歌事件与专利制度无联系
- ·汽车召回制度不应成为产业保护工具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