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华人李明与中国海南某公司经理张梅(均为离异)在中国海口登记结婚。婚后张梅辞职与李明来到海口。婚后不久双方在回福建老家探亲途中,张梅突然旧病复发,李明将妻子送到医院治疗后便独自回到海口。张梅由于病情严重一直卧床休息,期间李明从未回家探望。后经张梅家人催促下才将张梅接回海口。几个月后,李明以处理公事需要回美国为由,又把张梅送回海口,离开中国。李明回国后一直未与张梅联系。因一直没有丈夫李明的消息,张梅带病来到海口找李明,但李明对其不闻不问,拒绝与张梅见面,也不接听电话,更不安置张梅的生活。张梅经打听才知道李明在外又与他人同居。不得已,张梅自己在海口租房继续治疗,前后共支付医疗费、交通费和护理费20万余元,而李明一直不理,先是以回国有事为由不回来,后又以工作忙没时间,让张梅自己请保姆,不尽丈夫的义务。
张梅在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将丈夫李明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明在精神上、经济上履行夫妻扶养义务。
被告李明辩称,李明与乙女确系夫妻关系,但一起生活时间太短。乙女生病后,李明陪同张梅做了各项检查均未查出异样,已经尽到了做丈夫的义务,张梅有兼职工作及收入,婚前还做了,其中有大量的不动产,不用举债治病,医疗费可自行负担,自己还有父母需要照顾,每月还要支付孩子的抚育费,所以不同意张梅要求支付扶养费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李明与张梅结为夫妻,就应互敬互爱,互相扶持,尽夫妻之伺的义务。张梅生病后健康状况下降,无法正常工作获取生活之必需,李明应履行夫妻职责,对张梅给予关心和照顾以及支付相应的生活费用。现张梅起诉要求丈夫王李明给付扶养费,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考虑到李明的收入状况及年龄,法院将酌情判定扶养费的数额。综上所述,法院依据《》第20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李明自2004年11月1日起,每月给付张梅扶养费1800元。
- 上一篇: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 下一篇:谈夫妻间的法定扶养义务
相关文章
-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中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
- ·夫妻财产纠纷不影响抚养义务的判决
- ·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
- ·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
- ·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纠纷处理原则
- ·不履行夫妻义务 法院判离
- ·法院尝试冬眠离婚 要求五个月内不履行夫妻义务
- ·夫妻分居,一方不尽抚养子女义务--参照离婚案件
- ·再婚夫妻离异后不必对非亲生子女尽抚养义务
- ·登记即为夫妻义务应当履行
- ·父母应当怎样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 ·夫妻离婚引发养女抚养纠纷
- ·夫妻离婚后抚养义务还在吗?
- ·未婚同居所生的子女,夫妻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
- ·夫妻分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 法院参照离婚案件
- ·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就不能离婚吗?
- ·仲裁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99、9%自动履行
- ·婚外情引发抚养纠纷案 一岁半男孩经历两场诉讼
- ·夫妻协议离婚起纠纷
- ·张笑梅诉刘祟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 涉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