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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婚姻登记证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www.110.com 2010-08-09 11:32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补领)或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单人照片(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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