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制夫妻要离婚法院判定双方财产也AA
www.110.com 2010-08-30 16:11
案例 苏女士和王先生2000年经介绍相识,于次年3月登记结婚。也许是再婚的缘故,双方都不太愿意一方掌管经济“大权”,家庭开支大多是相互分摊,个人开销也基本上是各花各的。 婚后,两人签订了“协议书”和“书”各1份。约定“夫妻双方原则上实行‘AA’制,各自收益归个人所有,个人的物品归个人使用。用于共同生活中的物品共同支出,双方各半承担……”,“夫妇无共同债权债务,各自发生的债权债务分别由各自承担。……自签字之日起双方无其他经济纠葛”。 从2002年夏天开始,夫妻关系恶化,继而发生吵打。去年年底,苏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离婚后的问题上,原告苏女士认为,双方自愿签订“协议书”和“财产公证书”,对家庭日常生活的经济模式和婚前婚后的财产约定是合法有效的。所以,现在双方离婚已无经济纠葛。 被告王先生则辩称说,“协议书”和“财产公证书”是他在胁迫的情况下所签,且此约定并非对现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约定。故请求重新认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提出原告在银行的存款、证券公司的股票以及集资款共计10多万元,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分析 根据我国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共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共有。原、被告签订了“协议书”和“财产公证书”,该约定内容是明确的,是对各自的收益、家庭支出、债权债务的承担以及房屋的产权归属等所作的约定。所以,该约定合法有效。一旦夫妻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中均应按此约定履行。被告称该约定不是其真实意思,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所签,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因此,被告主张上述约定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故判决按照“协议书”和“财产公证书”中约定的方式分割财产。 |
相关文章
- ·夫妻双方谁先提出离婚谁就会在财产分割上吃亏
- ·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来分割呢
- ·“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不受法院支持
- ·离婚后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能支持吗?
- ·夫妻双方分居多长时间法院可以判离婚
- ·车祸后小夫妻矛盾激增,闹上法院要离婚
- ·离婚是夫妻双方关于房屋价值及归属问题达不成
- ·本案“夫妻和好协议”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约定
- ·涉外离婚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 ·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
- ·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可以在中国离婚吗?
- ·夫妻约定财产AA制离婚时赔偿须条件
- ·夫妻双方为外籍华人可否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手
- ·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如何办理离婚手
- ·离婚双方对于房屋问题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该
-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何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
-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双方
- ·夫妻购两套房女儿当房主 离婚时财产分割成难题
- ·离婚夫妇分割住房公积金 法院认定其属共同财产
- ·离婚诉讼中法院分配夫妻债务问题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