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前后有几份签过字的离婚协议书,引
www.110.com 2010-09-02 14:33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以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又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 上一篇:离婚协议中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
- 下一篇:怎样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孩子抚养及户口问题作出
相关文章
- ·离婚期间,前后有几份签过字的离婚协议书,引
- ·《离婚协议书》,精神病人签了法律无效
- ·什么是离婚协议书?
- ·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
- ·离婚协议书范本(样本)三
- ·强词夺理歪解离婚协议书
- ·怎样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孩子抚养及户口问题作出
- ·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 ·离婚协议书范本 一
- ·离婚协议书的起源
- ·离婚协议书也是合同 双方都要履行
- ·离婚协议书内容约定不明,离婚后分割财产时产
- ·离婚协议书中对孩子的赠与能否撤销?
- ·10条离婚协议书应涉及包含的内容
- ·离婚协议书(2006年版)
-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
- ·离婚协议书中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 ·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约定不能约束第三人
- ·离婚协议书中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 ·《离婚协议书》具有约束力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