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双方关于房屋价值及归属问题达不成
www.110.com 2010-09-02 18:00
关于房屋价值及归属问题双方达不成协议时如何处理的问题。目前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房屋问题的争议,多集中在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改房上。随着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行,当事人购买原来分给职工的房屋的情况已经十分普遍。由于当事人购买此类房屋时享受了国家规定的福利政策,所花费的购房费用远远低于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离婚时,双方对这类房屋的价值及归属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房屋的价值并解决房屋的归属呢?
为解决这一问题,司法解释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不宜以当初购房时的房款为依据,取得房屋一方给对方相对应的补偿;二是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未得到房屋的,可以获得相对应的补偿;三是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相关文章
-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
- ·夫妻离婚争夺房屋产权归属法庭竞拍自家房子
- ·离婚双方对于房屋问题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该
- ·夫妻离婚时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时应怎样分割共有的房屋?
- ·关于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的几点认
- ·关于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的几点认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典当房屋回赎期限计算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典当回赎问题的批复》
- ·关于本市重大市政工程建设拆迁房屋若干问题的
-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本案“夫妻和好协议”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约定
- ·关于涉及香港、台湾的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 ·关于港澳离婚案件执行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越南归国华侨离婚问题的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居住在越南的配偶离婚问题
- ·关于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归谁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 ·关于归国华侨要求与越南籍配偶离婚问题如何处
- ·关于我国公民同居住在越南的配偶离婚问题的批
- ·涉外离婚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