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 > 协议离婚 >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www.110.com 2010-09-02 18:00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