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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藏女9年 男子法庭讨要探视权
www.110.com 2010-09-02 11:00

前妻带女儿东躲西藏
   今年40多岁的王伟称,他和前妻刘娟(化名)1991年结婚,1995年生下女儿瑶瑶。1997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法院判女儿归妻子抚养,他每月给女儿支付200元生活费。
   “这以后,刘娟就带着女儿东躲西藏。”王伟说,离婚后前两年,因太想见女儿,他多次找到前岳父家,但均被拒之门外。不久,等他再次找上门时,女儿干脆没住外公、外婆家了。经多方打听,他得知女儿被前妻带到渝中区的一亲戚家躲了起来,他上门去找时,却依然吃了“闭门羹”,母女俩躲着不见他。没过几天,母女俩干脆又搬离亲戚家。直到2000年夏天,王伟才在沙坪坝区土街上偶遇刘娟和女儿。刘娟发现王伟后,带着女儿匆匆离开。王伟一直“跟踪”到一居民区楼下,但还是遭甩脱了。

  男子辞掉工作找女儿
    2000年8月,王伟从土某居民楼下一“力哥”嘴里得知,刘娟和女儿在江北观音桥附近一小区买了套房子。为见女儿,他多次跑到该小区,但小区的保安每次都以陌生人不能随便进为由将他拦在门口,他怀疑是前妻在“搞鬼”。
   王伟说,他原本在石桥铺某公司上班,最初只能趁周末放假去找女儿,感觉时间少了点,去年年初,寻女心切的他干脆辞掉工作去找女儿。希望一次次破灭后,王伟一怒之下将前妻告上法庭,索要探视权。

  担心前夫会教坏女儿
    庭审中,王伟称自己离婚后又成了家,与现在的妻子生有一子。“瑶瑶也是我孩子,我割不断这段父女情。”刘娟承认,自己有意不让王伟父女在一起,离婚后的前3年,为躲避前夫“骚扰”,她和女儿在亲戚家、父母家四处躲藏,甚至在外租房子,3年内至少搬了4次家。她说,王伟离婚前对娃儿很凶,她担心前夫跟女儿呆在一起,会教坏女儿,而且从2000年8月起,王伟也没按时支付200元生活费。她表示,前夫可在法院等场所看望女儿,但不能带走。
    王伟则辩称,他一直视女儿为“掌上明珠”,不拿生活费是刘娟觉得钱少了自己放弃的,他可考虑多拿钱,但前提是能跟女儿相处。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院调解无效后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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