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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驾驶员年审 以“记分制”
www.110.com 2010-08-09 13:31

 

 

  广州市目前有员近200万人,一直以来,每一年或每两年都要进行一次年审,年审时,要到医院体检、学习、再审验,往返多次,过期不年审还要处罚,群众意见颇大。近一两年来,年审工作已有简化,取消了体检和罚款,但人们对年审仍有意见。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原有的驾驶员管理模式显得落后了,许多发达国家都没有驾驶员年审。《法》本月起实施,公安部为此制订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年审制度被累积记分制取代。

  广州车管所贴出暂停年审告示 

  广东的深圳、佛山、广州等于前天、昨天取消驾驶证年审工作。

  取消驾驶证年审后,对驾驶员安全问题如何管理?据了解,新的管理模式是实行事后惩戒和奖励办法。

  一是对机动车驾驶人,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从严管理,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交警部门扣留其驾驶证,该驾驶员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若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准其换发10年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若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准其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广州另一个做法是启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系统”,对广州市驾驶员实行自动记分和封档,在处理完毕后自动解档。从5月15日起,广州交警部门对一般交通违法不扣驾驶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司机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有关信息将通过“银政联网”自动传输回“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系统”,实现自动记分并解档,违法行为人一般不用再回交警部门领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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