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通
www.110.com 2010-07-08 09:09
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粤海铁路通道即将全线开通运营,这对于促进海南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确保铁路运输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铁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
二、严禁在站内、区间内(两个车站之间)铁路上和火车轮渡码头内逗留、游逛、穿越和拣拾遗弃杂物。
三、严禁钻车、扒车、跳车和无票乘车、乘船。
四、严禁在铁路路基两侧20米以内放牧牲畜和打晒农作物。
五、严禁拦截火车和火车渡船,不准妨碍铁路工作人员执行勤务,不准围攻、打骂铁路工作人员和民警,不准在车站、列车、火车渡船及码头上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六、严禁盗窃、哄抢铁路运输物资。
七、严禁损坏路基和拆卸、毁坏、盗卖、收购铁路器材、车辆配件。
八、严禁击打列车和火车渡船,不准在铁路、火车轮渡航道上和港池内置放障碍物。
九、严禁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
十、严禁在铁路弯道内侧、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附近修建妨碍行车了望的建筑物和种植妨碍行车了望的树木。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协助公安机关和铁路部门进行劝告和制止。对造成铁路运输中断或晚点,造成运输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造成铁路设施、设备、运输物资损坏或污染的,要追究责任并赔偿损失。对违反上述规定而不听劝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相关文章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确保青藏铁路安全畅通的通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确保青藏铁路安全畅通
- ·国务院关于保护铁路设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治理琼州海峡轮渡运输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非企业化管理事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琼海市人民政府转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戒毒工作的决定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专项审批和许可证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办法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原有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
- ·贯彻国务院关于保护铁路设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琼州海峡水域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管理卡(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建设部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农村社会养老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和2006年调整海南省企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