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2 抽样时机
一般情况下,产品抽样应在初始工厂审查前进行。为方便委托人,产品抽样也可以和初始工厂审查同时进行。
4.2.1.3 抽样方法
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随机抽取,抽样基数应不低于样品的10倍。
抽取的样品由抽样人封样后,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
4.2.1.4抽样数量
液压制动软管总成: 35根;
气压制动软管总成: 28根;
真空制动软管总成: 17根。
同一单元内如软管内径不同,每一直径的制动软管总成应分别增加抽取差异试验样品数量:
液压制动软管总成:16根;
气压制动软管总成:9根;
真空制动软管总成:10根;
同一单元内如管接头不同,每一种管接头的软管总成应分别增加抽取差异试验样品数量:
液压制动软管总成:9根;
气压制动软管总成:7根;
真空制动软管总成:3根。
4.2.1.5 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试验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相关资料。
4.2.2 检测标准、项目及依据
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见附件2。
4.3 初始工厂审查
4.3.1初始工厂审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抽样检测合格后,进行初始工厂审查。
工厂审查时间根据委托认证产品的单元及覆盖产品型号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2至6个人日。
4.3.2 审查内容
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3.2.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附件3)为本规则覆盖产品初始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的基本要求。
4.3.2.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审查时,应对委托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相关文章
-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回复反
-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座椅及座
-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外部照明
-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产
-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燃油箱产
-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后视镜产
-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外部照
-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 ·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 ·摩托车后视镜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 ·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 ·车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应受的处
- ·如何理解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强制性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开始实施
- ·车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应受的处
- ·“五一”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很难如期实施
- ·“五一”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很难如期实施
- ·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
- ·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