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动态 >
重庆:一次事故死3人以上 驾驶员终身禁止运输业
www.110.com 2010-07-07 15:30

记者今在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该市将加强运输安全源头管理,驾驶员若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将被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证,终身不得从事道路运输业。

  从二00六年十月一日的特大车祸事故至今,重庆市道路运输事故频发,已累计发生重特大事故十五起。对此,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源头管理,规定发生道路的企业将被限制发展。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对一年内发生两起死亡三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企业进行停业整顿,若整顿后仍不合格,将取消其营业资格。凡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客运企业,运管机构也将取消该企业当年新增线路和客运线路招投标的资格。

  同时,该局还规定,若驾驶员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事故,运管部门将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三年内不对其发放从业资格证件;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则将被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证,终身禁止从事道路运输业。

  另外,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经查若是由驾驶员处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相关单位将对该驾驶员所结业的驾校进行追查。因机动维修企业责任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事故,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将为不合格,如经整改仍不合格,运管部门将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据悉,重庆这一加强运输安全源头管理规定已被施用于今年一月一日、三月一日和三月七日重庆发生的三起重特大事故处理中,三涉案车辆被吊销车辆营运证和客运线路牌,三名涉案驾驶员被取消道路运输从业资质。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