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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 郑州45名驾驶员被终生禁驾
www.110.com 2010-09-13 15:15

昨日上午,民警为造成重大致人死亡又驾车逃逸的员门某办理了终生禁驾手续。从2004年5月1日《安全法》实施至今4年来,我市共有45名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被终生禁驾。

  一年多前,门某驾驶一辆厢式小货车沿郑密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罗沟村时,将一名女子撞倒后驾车逃逸,该女子当场死亡,门某几日后被交警抓获。经认定,其因肇事逃逸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先抢救伤员,打电话报警通知交警前来处理,不要心存侥幸逃逸。 ( 记者陈思 通讯员邢红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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