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动态 >
大田县法院与交警实现交通事故处理“无缝对接
www.110.com 2010-09-13 15:15

“没有想到我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这下可以安心回四川老家养伤了。谢谢法官,谢谢交警!”来闽务工的川籍张某激动地说。

  7月5日下午,邓某驾驶一大货车不慎撞到行人张某。事故发生后,张某在大田县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0062.6元。8月5日下午,张某与肇事人邓某来到福建大田法院审判巡回法庭,要求法庭与交警部门共同主持对双方赔偿纠纷进行调解。交警首先分析了事故现场及成因,宣讲了相关交通法规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邓某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计人民币16867元,扣除已预付的11867元,余款5000元当即付清。双方的纠纷在一个小时内得到调解解决。

  大田县法院根据辖区内道路复杂、车流量高、事故频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多的特点,在该县交警大队办公楼内设立交通巡回审判法庭,配备法官、书记员各一名,就地立案审理、就地调解、就地送达、就地执行,开辟交通事故调处快速通道。在发生交通事故、交警确认事故责任后,如果自行协商或经交警主持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经当事人申请,由法官和交警共同调解或直接由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成功后,由法庭出具民事调解书。同时,法院与交警部门共同制作交警调解表格,缩短纠纷解决周期。调解表格详细列明了赔偿项目,如: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车损等,若双方当事人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对部分赔偿项目意见不一,则在调解表格中标注双方存在争议的项目。案件起诉后,法庭则对有争议部分再作调解,避免调解工作从头做起,大大提高了调解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交通巡回审判法庭成立一年多来,共受理审结该类案件557件,调解539件,调解率高达96.8%,其中当天立案当天审结523件,当即履行443件。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深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福建省高院领导称赞其为“法庭进机关的又一创新之举,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生动体现。”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