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企业投融资网络平台“融资城”日前就接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发来的仲裁函,要求剥夺其对“长江实业.中国”等域名的所有权。昨日,“融资城”负责人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对仲裁结果不服,已提出反诉。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深圳企业“融资城”总经理董育铭称,2008年11月30日,“融资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合作企业盘古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融资城”未来可能使用到的中文域名进行保护性注册,其中“長江實業.中国/长江实业.中国/長江實業.cn/长江实业.cn”域名为2009年9月28日注册。
据介绍,2009年12月2日,“盘古投资”接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发来的关于受理香港首富李嘉诚旗下的香港长江实业(集团)公司(简称“香港长江”)投诉“盘古投资”侵犯其域名所有权的投诉函,投诉函称“香港长江”认为“盘古投资”对“長江實業.中国/长江实业.中国/長江實業.cn/长江实业.cn”域名不享有任何权利,不具备任何合法权益,上述域名应该归“香港长江”所有。
2010年2月2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仲裁,要求剥夺“融资城”和“盘古投资”对上述域名的所有权,并将所有权转移给“香港长江”。
董育铭称,“域名”是由“名+域”组成的。如“长江实业.中国”的名是“长江实业”,域是“.中国”。域有很多,如.com,.net,.cn等。正是这样的域名体系才能保证众多跟“长江实业”有关的企业都有机会使用到自己喜爱和独有的域名。
董育铭认为,认为“长江实业.中国”、“长江实业.公司”、“长江实业.网络”、“长江实业.com”、“长江实业.net”、“长江实业.cn”是一回事的观点,显然是有失偏颇的。否则就可以演绎成“长江实业”这四个汉字是属于某个人或某个机构。这显然损害了大多数社会主体的利益,而过度保护了一个主体的利益,违反了法律最基本的平等原则。
因此,对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这一仲裁结果,“融资城”表示不服,遂于2010年2月11日委托“盘古投资”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反诉。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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