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在线12月23日讯(记者周清树)日前,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为缓解交通堵塞,12月21日起,宁波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实行错时上下班。宁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每天实际上班时间为6.5小时。
政策出台后,引发网友及当地市民强烈质疑,网友称宁波此举为"公务员先天下之睡而睡"、"公务员懒睡新政"、宁波机关事业单位的"权力自肥"。
记者总结,网友质疑点如下:
理由荒唐
代表观点(大河网网友"宾语"):"公务员懒睡新政"的理由是为了解决中心城区的道路拥堵状况。治理堵车,政府部门要科学合理论证,找到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而非如此别糊弄老百姓。
(评论人乔志峰):如果公务员减少可以"缓解交通拥堵",那么普通工人和其他上班族减少工作时间不也能收到同样的效果吗?为何此等"好事"只让公务员享受?
错时不等于缩时
代表观点(华声论坛网友"我不是舒克"):"错时上下班",不应该是"缩时"。要真想为人民服务,为什么不能把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从"上午9:00至12:00"改为"上午9:00至13:00",下午"14:00至17:30"改为"14:00至18:00"?
时间缩时,工作缩水
代表观点(华声论坛网友"留级哥哥"):一些公务员上班时间"不在状态",习惯看电视剧、上网炒股、聊天和玩游戏,屡屡被公众所诟病。在国家规定公务员每天8小时工作制的情况下,一些公务员尚且偷偷"缩水"工作时间。倘若地方党委、政府再将公务员工时公开缩至6.5小时,一些公务员的工作时间恐怕更会少得可怜。这样的话,公务员哪还有更多的时间来更好的为群众办事?工作质量肯定缩水。
违反"8小时工作制"?
代表观点(华声论坛网友"留级哥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公务员法》也明确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宁波市将公务员工时缩至6.5小时,有违法之嫌。
对此,《北京青年报》评论员潘洪其指出,《》和《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而并未强制规定公务员每天工作时间必须达到8小时。因此,公务员6.5小时工作制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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