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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牛劳动诉讼 打工仔索赔百亿精神损失费
www.110.com 2010-07-15 11:53

  来自湖南浏阳的32岁小伙潘永亮有可能是迄今为止在劳动维权方面最有“胆色”的打工仔:他在中山一家公司从事的工种被换掉后打算辞职被公司拒绝,一怒之下在劳动仲裁时索赔10亿元精神赔偿,劳动仲裁未果,又将老东家告上法庭索赔100亿元精神损失费。

  据悉,这是目前为止全国索赔额最高的案件。由于一审判决没有支持他的超巨额索赔,该案二审将于本月26日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

  换了车间要求改劳动合同

  潘永亮2007年11月9日进入位于中山市阜沙镇的东力公司(化名)工作,按照口头约定,潘永亮进入洗衣机车间做普通员工,但实际工作时,他被安排到冲压部冲压车间做冲压工。

  潘永亮认为,虽然同样是“员工”地位,但冲压工属于技术工种。实际工作情况发生变化后,公司没有与他协商,也没有达成任何协议,更主要的是,公司方面不愿意就实际的工作车间的工种更换而作出书面。

  辞职遭拒留下录音证据

  潘永亮提出更改当时签下的《劳动合同》,但合同的第3条已经约定,潘永亮同意公司的安排,在生产部门担任员工工种,具体工作内容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执行,所以公司未同意其这一要求。

  昨天,潘永亮告诉记者,去年5月2日,他已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但未被批准,一个月后公司的保安却不再让他进厂,并用暴力手段威胁过他,这些材料他都有当时的手机录音为证。

  不过,该公司负责人辩称,这些对话有可能是潘永亮在其他场合和该公司的员工接触时留下的,不能证明其受到暴力威胁。反而是该公司提供了潘永亮在提出辞职后只打卡不工作,且一度无法联系上,导致无法办理辞职手续,去年6月2日,公司视潘永亮长期不上班的行为为自动离职,所以不允许他进入工厂。

  潘永亮就此在去年提起了劳动仲裁,他除了要求工资赔偿外,还索赔10亿元精神损失费。后来又告上法庭,将索赔数额提高到100亿元。

  今日案卷

  阿亮:“人格尊严无价”

  昨天记者在中山市三角镇见到了潘永亮,正在当地一家电子厂打工的他认为100亿元的索赔是有根据的。他说:“公司的行为使我,失去了,被迫忍受再次求职的奔波和劳碌之苦,而且使我在精神上产生愤怒、仇恨痛苦和紧张的情绪,使我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人格尊严是无价的。”

  法官:过度索赔不可取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法官李志金认为,明知索赔100亿元不可能却执意提出诉讼索赔的做法并不可取。除了会增加无谓的诉讼成本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去仲裁或打官司,当事人的人品和诚信至关重要,它往往直接影响仲或法官的内心确信,影响对案件的评判。而滥用诉讼权利就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毕竟,仲裁庭或法庭不是可以讨价还价的菜市场,并非索赔的越多判的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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