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动态 >
全总主席:工会对职工合法权益要敢于维权
www.110.com 2010-08-11 15:26

本报讯 (记者王娇萍 于宛尼)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六次全体会议7月2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工会要适应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职工群众的新期待,开拓进取,勇于实践,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和维权维稳工作,大力发展和谐,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王兆国指出,做好当前工会工作,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必须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切实发挥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加强上级工会的指导,健全完善企业工会主席民主选举机制,选好配强工会主席,确保选出来的工会主席能代表职工,能为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在涉及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上,工会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旗帜要更鲜明,声音要更响亮,措施要更有力,努力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必须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国有企业更要带头,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定额、工资标准,保证企业职工工资通过劳动关系双方来确定,切实提高职工的工资收入。


  王兆国强调,要切实提高职工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大力发展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职工文化,注意加强对青年职工和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树立艰苦奋斗、依靠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理念,形成团结友爱、乐观进取的精神状态。要从群众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改革创新,改进作风、深入职工群众,把工会真正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组织。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议程;审议并原则通过乔传秀同志代表全总十五届执委会主席团拟在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审议稿);审议并原则通过拟提交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审议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决议(审议稿)》、《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审议稿)》,以及拟提交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履行民主程序的有关人事事项。


  全总领导乔传秀、徐振寰、马培华、孙宝树、陈秀榕、黄丹华、张鸣起、倪健民、王炯、陈荣书、尔肯江·吐拉洪、张世平、王瑞生、李世明、喻红秋等出席会议。


  全总第十五届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不是主席团成员的省(区、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全总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主席列席了会议。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