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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案件增多 八成都是匿名举
www.110.com 2010-08-23 17:10

  7月22日,本报大篇幅报道了我市调整最低标准的消息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连日来,不断有人举报一些单位违反标准的案件。但在举报中,八成的举报者是匿名举报,给案件查处带来了一定难度。   我市一家区属企业的徐先生说,现在他每月的工资是400多元,我市从7月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单位领导表示,由于单位效益不好,不可能为他涨工资。徐先生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了投诉,当要求他实名举报时,他匆匆挂断了电话。据了解,这样的情况在举报者中为数不少,给记者打电话的赵女士说,她不敢说出自己的姓名,主要是怕万一被单位知道了对自己不利。   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位负责人7月2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指出,劳动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是行使国家行政执法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因此,要求举报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实名举报。同时劳动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会出现举报人担心的被打击报复的问题,可放心举报。   据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还要求我市各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不得隐瞒。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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