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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塔利班绑架中国工人诉”老东家” 暴露行
www.110.com 2010-08-23 17:17

  蒙面人、绑架、斩首、AK47、头上飞过的炮弹……这些场景成为张国每天晚上挥之不去的噩梦。

  6月21日,陕西省西安市西郊,从医院出院不久的张国静静地坐在租住的民房里,半天说不了几句话。他的好朋友龙晓伟手里抓着拐杖坐在一旁,神情落寞。

  张国和龙晓伟是西安江博科技有限公司派遣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巴基斯坦分部的两名技术人员。去年5月,在野外作业中,他们遭遇塔利班恐怖分子绑架。被囚期间张国成功逃脱,龙晓伟在忍受170天煎熬后,经中国和巴基斯坦政府的积极营救终于获释。

  回归祖国,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可他们并没有真正的安下心来,身体和精神的重创让他们无法正常生活。“回国前,中兴公司驻巴基斯坦代表让我们先回国,承诺他们会派人到我们家来处理后边的手续,可直到今天还没有人跟我们联系。我们打电话,他们说当初管这件事的领导都被总部调离了,不知道谁在管这件事……”

  9天前———6月12日,龙晓伟、张国分别以克扣、违法,未办社保及赔偿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为由,起诉西安江博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当日即受理了此案。

  张国、龙晓伟声音哽咽,一再表示,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实属无奈。

  重温被绑架噩梦

  每天吃的是一片玉米饼、一个生洋葱,喝的水是雨天积下来的,关在约15平方米的小木屋里,等待着命运的安排

  坐在有些闷热的屋里,张国和龙晓伟二人面对记者,开始重拾他们其实不愿再回忆的恐怖画面……

  2008年5月,西安江博公司派出员工龙晓伟和张国,前往巴基斯坦为中兴公司某工程项目从事土建监理。8月27日,两人在工作返回途中被塔利班武装分子绑架。

  “每天吃的是一片玉米饼、一个生洋葱,喝的水是雨天积下来的,整天关在约15平方米的小木屋里,等待着命运的安排。”这两个陕西后生性子耿直,虽然身陷困境,但仍想方设法和看守冷静周旋,观察周围环境,时刻准备逃跑。

  10月17日晚10点左右,两人趁看守放松警惕熟睡之时,逃出小木屋一路向东狂奔。

  “我们特别害怕后面有人追来,不停地跑,实在累得不行才稍歇一会儿,也不知翻过了多少山头,本以为离危险区很远了,忽然出现的狗叫声让我们惊慌失措。”张国告诉记者,塔利班恐怖分子很快发现了他们的行踪,慌乱之中他和龙晓伟走散了。

  张国赶紧回头去寻找,约半个小时后,对面山上传来几声枪响,张国以为龙晓伟已经遇难,忍着悲痛向枪声传来的方向磕了几个头。十余个小时后,张国冒着塔利班的枪炮,强撑着来到一座清真寺,然后被巴基斯坦军方接回成功脱险。

  其实走散的龙晓伟一开始也没有被塔利班发现,只是在慌乱之中误踏上一户人家的房顶,重重地摔落下来,动弹不得。

  “我和张国分开后就沿着山边走,哪知道靠着山岩边盖着座小房子,黑夜里看不清楚,踏上去就感觉踩空了,脚腕钻心地痛,心想这次肯定完了。”龙晓伟回忆道,当塔利班武装分子找到他时,看他实在走不动路,就找了两片木板用绳子捆住伤脚把他带回了小木屋。又一次被囚禁,看守加强了戒备,连上厕所都不能出门,得从小木屋和厕所相通的地道爬过去,龙晓伟脚伤日益严重,日子更加难熬。

  “塔利班没有医药治疗,我的伤脚肿得连裤子都穿不进去,连续高烧昏迷了几天,强撑着用凉水把自己浇醒,用捡来的刀片划开化脓的脚腕放血……”回忆中,龙晓伟几度哽咽。

  回国又遇维权抉择

  从医疗费用到工资计算、人身保险再到精神赔偿……随着争议的内容越来越多,张、龙二人和公司的矛盾开始激化

  今年2月15日凌晨,几辆警车驶入中国驻巴大使馆———遭塔利班绑架将近半年的龙晓伟终于安全归来。

  龙晓伟在伊斯兰堡短暂休养后,回到陕西西安继续治疗。张国得知消息后赶到病房,见面的那一刻,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放声痛哭。

  回到西安住院的龙晓伟经初步诊断,右脚踝关节脱位,右侧腓骨下段骨折。由于伤势属于陈旧性骨伤,骨痂形成畸形愈合,还需数月才能恢复正常。

  龙晓伟住院期间,西安江博公司派人看望,送来鲜花和营养品,承诺会妥善处理。可就在此时,张国的遭遇让龙晓伟隐隐感到忧虑。

  张国说,他们被绑架时随身携带的几千元钱、相机、手机、快译通等物品被洗劫一空。“我10月份回到西安后,公司只是一次性给我结算了工资,对于其他损失公司领导称不负责。”

  更让张国和龙晓伟担心的是,当初,他们和公司签订了一个短期合同,西安江博公司聘用他们到中兴通讯巴基斯坦代表处从事工程监理。合同约定从2008年5月17日起,至他们回国之日结束。也就是说,现在他们已经不是西安江博公司的人了。

  龙晓伟说,虽然现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已由西安江博公司全部承担,可仍有不少问题没有说法:“工资结算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出入太大;我受伤应属于工伤,正在治疗未痊愈期间不能解除合同;公司没有给我们缴纳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前公司强令我们垫付费用置备办公用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垫付费用办理商业保险、护照、体检和健康证及疫苗接种,出国时自己垫付国内航班机票、回国时垫付一半国内航班机票……”

  “现在劳动合同也解除了,第二次手术的医疗费还无着落。”龙晓伟说。

  从回国至今,龙晓伟和张国都是失业在家。相比之下,张国的境况更为窘迫。原本爱说爱笑的张国现在变得沉默寡言,经常做恶梦、自言自语甚至不敢独自出门。医院诊断为“创伤后精神障碍”———一种延迟性、持续性的精神疾病。张国的妻子告诉记者,家里目前就靠她一人打工维持生活,因为承担不起治疗费用,张国现在只能在家静养。

  从医疗费用到工资计算、人身保险再到精神赔偿……随着争议的内容越来越多,张、龙二人和公司的矛盾开始激化。

  张国和龙晓伟认为,公司从未进行过安全方面的培训教育,发生绑架事件是不考虑劳动安全条件酿成的后果。而公司坚持认为绑架是意外,况且现在已经解除了合同。

  “我们遭绑架的迪尔地区,靠近巴境内塔利班‘老巢’———斯瓦特河谷,出事前当地警方和中国驻巴使馆不知道有中方企业在此地施工。工作期间塔利班分子在附近多次写下标语要求外国人离开,中方工程人员曾一度全部撤出。此后,在危险未解除的情况下,中兴公司驻巴代表处便贸然派我们去检查基站,结果真的发生了绑架事件。”龙晓伟说。

  就此事实,记者查阅了当时巴基斯坦媒体对人质事件的报道,其中的确提到,由于施工期间中方企业未通知当地警方,中方人员在此区域内安全防卫意识不强,被塔利班密探盯上,研究熟悉其活动规律而最终得手。

  公司无资质?

  询显示,陕西省拥有对外承包工程单位资质和对外劳动派遣单位资质的名单里,均没有西安江博公司

  记者在西安江博科技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上看到:该公司是中兴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外包商之一,为配合中兴公司建设项目专门成立了中兴项目部,该项目部涵盖了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阿富汗、刚果(金)、沙特阿拉伯等亚非地区。其中西安江博公司驻巴基斯坦项目组于2008年5月12日正式成立,张国、龙晓伟正是该项目组的第一批员工。

  值得注意的是,网站上展示着中兴公司对西安江博一些优秀员工的表扬信,“每天早出晚归,自带干粮、加点,冒着被抢劫、绑架等各种危险坚持工作……”这些强调任务繁重、工作环境恶劣的字眼频繁出现。

  既然工作条件艰苦,那么是否有相应的机制保护外派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安全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外派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存缴备用金。

  备用金用来支付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拒绝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三项费用:外派人员的报酬;因发生突发事件,外派人员回国或者接受其他紧急救助所需费用;依法应当对外派人员的损失进行赔偿所需费用。简单地说,备用金是解决突发事件的专用款项。若西安江博公司向商务和财政部门缴纳了备用金,张国、龙晓伟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然而记者在陕西省商务厅查询得知,陕西省拥有对外承包工程单位资质和对外劳动派遣单位资质的名单里,均没有西安江博公司。

  “西安江博公司是否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境外就业派遣资质或境外就业中介资质?是否有对外建设施工资质?中兴通讯股份公司是否能够对其分包?如果西安江博无资质的情况属实,中兴通讯股份公司和西安江博公司都应该受到行政处罚。”张国、龙晓伟的代理律师杨军告诉记者,《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规定,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不得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部分不得分包给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境内建筑施工企业。违者将承担巨额罚款甚至在5年之内禁止其对外承包新的工程项目。

  “西安江博公司对包括龙晓伟、张国在内的外派务工人员,均实行回国后一次性支付工资,这种付酬方式是违法的。按照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即使本人在国外也可将其薪酬打入劳动者指定账户或发给其委托代理人。”杨军说。

  杨军还认为,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龙晓伟、张国告诉记者,出国前江博公司统一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可是他们从来没见过保单也一直得不到赔付。他们怀疑公司购买的是国内普通的人身意外险。

  几经努力,记者联系到了西安江博公司负责人,但他始终表示目前公司不能接受采访。

  对外承包“潜规则”

  大公司拿到项目后分包给无资质的小公司,小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大多是有活儿就签合同,没活儿就解除合同,不规范操作导致员工权益难以保障

  许多人以为,出国打工是件美差,尤其是在危险区域“冒险”挣钱一定很多。

  对此,龙晓伟毫不避讳,他爽快地告诉记者,自己每月工资是12000元人民币。但是,这种工资水平在同行中并不算高,而且工作任务并不轻松,他和同事们每日从早上7点半一直连续工作到晚上十一二点,没有双休日、节假日和加班换休。

  “海外务工人员远离祖国家乡,人身和财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虽然经济收入高一些,可是他们大多工作在条件艰苦、甚至有生命危险的地方。”李旭是陕西某民营企业承包阿联酋建设项目的一名工程师,他告诉记者,得知张国、龙晓伟被绑架的遭遇后,非常理解他们的处境。现在许多海外承包工程的企业都重视员工的安全防范工作,但也有一些企业对此毫不关心。

  “之所以毫不关心,是因为对外承包工程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海外市场前景广阔加上中国劳动力资源具备竞争优势,有些企业会采取各种手段提高利润。”李旭向记者透露了对外工程项目承包的潜规则,“一般先是有资质的大公司拿到项目,然后进行分包。若分包给有资质的其他企业,对总包商来说利润肯定不高,所以总包商常把项目分包给关系密切的小公司,而他们大多数都没有国家明确规定的对外工程资质和对外劳动派遣资质。小公司名为分包工程实为对外劳动派遣,为了尽量节约成本,员工大多是从国内临时聘用签订短期合同,有活儿就签合同,没活儿就解除合同在家待业。不规范甚至可以说是违法的操作,使得这些员工一旦出事后,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陕西省宝鸡市技术学院是龙晓伟的母校,学院院长宁喜科对自己学生的现状极为关心,他说:“龙晓伟以顽强的意志面对恐吓折磨,忍受伤痛和孤独,这种经历是常人无法想像的。龙晓伟在全国人民的关心下安全获救,理应受到英雄般的礼遇,没想到却在医疗费用、工资报酬上遇到障碍,这实在是令人遗憾。”

  宁喜科告诉记者,他们学院每年都有相当一批人员学成后外派务工。对于屡屡发生的侵犯外派工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他一直忧心忡忡。

  法制网西安6月21日电

  近年来,中国海外务工人员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阿富汗、巴基斯坦、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等国都发生过袭击和绑架事件。

  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在境外投资、承接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项目时,应将人的生命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针对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制定详细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当然,仅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要为海外务工人员打造更为结实的安全网,还应加快建立和完善境外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尽快形成一种政府、企业与个人互相结合,多层次、立体化的涉外安全综合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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