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补偿协议书(这个是范本,仅供参考)
甲方:××公司
乙方(李某配偶):卢某
丙方(李某儿子):李男
丁方(李某女儿):李女
戊方(李某父亲):李父
己方(李某母亲):青某
见证单位(见证人):
甲方雇员李某,于2007年1月11日,在××××施工时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经其直系亲属提议,自愿与项目部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李某因工伤死亡补偿事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各方确认如下事实:
1、李某,男,汉族,现年46岁,身份证号:。
配偶姓名:卢某,女,壮族,现年38岁,身份证号:;两人育有一儿子和一女儿,
儿子姓名:李男 ,现年14周岁,身份证号:;
女儿姓名:李女 ,现年16周岁,身份证号:;
父亲姓名:李父,现年75周岁,身份证号:;
母亲姓名:青某,现年72周岁,身份证号:。
2、双方确认李某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
二、协议各方经过充分磋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按国务院《条例》和 广西 省(区)政府有关工伤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反悔。
三、李某在事故发生后的住院医疗期间,所有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凭证,由甲方据实承担,共计×××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亡应当补偿范围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计算如下:
根据广西省(区)统计局统计数字,广西省(区)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88元整,协议各方同意李某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也参照本数额确定。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据此,丧葬补助金为6×1288=7728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据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1824元。
3、甲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已支付的尸体冷藏、火化及其他费用××元,应从应当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中扣除。
4、供养亲属抚恤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属于李某供养的亲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方同意一次性给付,父亲支付5年,母亲支付8年,儿子支付4年,女子支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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